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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的历史沿革

西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始置长安县,七年(公元前200年)从栎阳迁都长安。长安县初属渭南郡,高祖九年(公元前198年)属内史,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属右内史,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属京兆尹。

王莽新朝始建国元年(9年)撤长安县,置常安县,并置首都于常安城。常安县属京兆尹。刘玄更始元年(23年)撤常安县置长安县。

东汉置长安县、杜陵县,并属京兆尹。建武六年(30年)将奉明县(汉宣帝置,故城在长安县城北4公里)、渭城县(汉高帝置,故城在今咸阳市东)划归长安县。初平元年(190年)董卓强迫献帝迁都长安。

三国时,魏置长安县,属京兆郡。

西晋置长安县,属京兆郡。晋将长陵县(汉高帝置,

新莽时曰长平,故城在今咸阳市东北20公里)、安陵县(汉惠帝置,莽时曰嘉平,故城在今咸阳市东)并入长安县。愍帝(313年~317年)建都长安。

南北朝前赵、前秦、后秦皆置长安县,均属京兆郡(尹)。前赵刘曜建都长安。前秦苻坚也建都长安。后秦姚苌撤长安县,置常安县,并以常安为首都。北魏置长安县,属京兆郡。太武帝神三年(430年)改常安县为长安县,四年划杜县(秦武公置杜县,汉宣帝元康元年改杜陵县,新莽曰饶安县,晋曰杜城县,后魏曰杜县)、长安、蓝田三县毗邻地置山北县。西魏(535~556年)置长安县,属京兆郡,建都长安。北周(557~581年)置长安县,属京兆郡,建都长安。明帝二年(558年)划长安、灞城(秦襄王时芷阳县,西汉时灞陵县,新莽时水章县,晋时霸城县)、山北三县部分地区置万年县,属冯翊郡;建德二年(573年)撤杜县、灞城县,归入万年县。

隋置长安县,并撤万年县,置大兴县,置首都于大兴城。文帝时两县属雍州,炀帝改雍州为京兆郡,两县属之。

唐置长安县,并撤大兴县,置万年县,改大兴城为长安城,置首都于长安城。长安、大兴两县属京兆尹。武德二年(619年)分万年县置芷阳县。七年(624年)废芷阳县入万年县。总章元年(668年)分长安地置乾封县,分万年地置明堂县。永昌元年(689年)析长安地置永昌县。长安二年(702年)废乾封县入长安县,废明堂县入万年县。神龙元年(705年)废永昌县。天宝七年(748年)改万年县为咸宁县,乾元元年(758年)复为万年县。

五代皆置长安县、万年县,并属京兆府。后梁开平元年(907年)撤长安县,置大安县,撤万年县,置大年县,皆属大安府。后唐同光元年(923年)撤大安县,置长安县,撤大年县,置万年县。

宋置长安县、万年县。宣和七年(1125年)撤万年县,置樊川县。长安、樊川两县都属永兴军路京兆府京兆郡。

金置长安县、樊川县。皇统六年(1146年)废乾祐县(唐置安业县,曾改乾元县,后复乾祐县,故城在今镇安县北40公里)入樊川县。大定二十一年(1181年)撤樊川县,置咸宁县。泰和四年(1204年)并咸宁县入长安县,后复置咸宁县。长、咸两县属京兆路京兆府。

元代置长安县、咸宁县,均属奉元路。

明代置长安县、咸宁县,均属陕西布政使司西安府。

清代置长安县、咸宁县。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分长安县南部置宁陕厅,分咸宁县南部置孝义厅。长、咸两县属西安府。

中华民国时长安县存。初属都督府民政厅辖,1912年7月后属陕西都督府辖。据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辞海》1914年民国军政府秦省都督府撤咸宁县并入长安县。后属关中道。

1927年改属陕西省政府。

1949年解放后,长安县1953年前属陕甘宁边区咸阳分区,后属陕西省人民政府,1958年12月后属西安市人民政府。

2002年6月2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2]45号):撤销长安县,设立西安市长安区,以原长安县的行政区域为长安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韦曲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