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庙底沟遗址—发掘现场
庙底沟遗址,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城东南,地处黄河支流青龙涧南岸,是一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为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的命名地。庙底沟遗址总面积达24万平方米,其内涵分为两期。一期位于下层,为仰韶文化遗存,命名为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二期在上层,遗存属仰韶文化向龙山文化过渡性质的遗存,命名为庙底沟二期文化。该遗址发现于1953年,1956年开始发掘,至今已累计清理面积4480平方米。庙底沟遗址规模大,堆积丰厚,其发现解决了仰韶文化与龙山文化的分期问题及源流关系,为研究原始文化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例证。2001年6月,庙底沟遗址由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一期仰韶文化遗存共发掘房基2座、窑穴168座、残墓1座,并出土有大量的陶器、石器、骨器等遗物。
房基为近方形的半地穴式,门前有斜坡式的狭窄门道,周围墙壁及居住面上遗留着许多柱洞,可复原成木架结构的四角尖锥屋顶。柱洞下面垫有石柱础,是我国建筑史上最早的柱础。
房基居住面用草泥土铺成,掺以红烧土末,质地坚实光滑,还保留有圆形的火塘,以用于取暖和保存火种。
遗址中窑穴十分密集,尤以房址附近最为集中。窑口呈圆形或椭圆形,口径2至3米,深1至2.5米。窑穴主要用于贮藏粮食,废弃的窑穴也用来埋葬死尸。
遗址中发现一座墓葬,为残墓,未见到成群的墓地。
出土遗物中以陶器为最多,已复原的达690件之多,器形也相当复杂。陶器以细泥红陶为主,夹砂粗红陶次之,泥质灰陶、黑陶、白陶少见。
陶器的纹饰有线纹、划纹、附加堆纹、布纹、席纹、镂孔和彩绘等,尤以彩陶最为突出。彩陶约占陶器总数的14.2﹪,一般表面磨光,有些还施以红色或白色的陶衣。
陶器器形有钵、盆、碗、盘、罐、盂、瓶、甑、釜、灶、鼎、器盖、器座等,尤以曲腹的盆、碗最具特色,具有一定的时代性和地域性。
庙底沟二期文化遗存虽不及一期丰富,但也发掘出房基1座、窑穴26座、葬墓156座,陶窑1座及大量的陶器、石器、骨器等遗物。
房基为圆形半穴式,底部铺有一层草泥土,上覆白灰面。墙壁光滑整齐,部分经火烧成白灰色硬面;墙根下部亦涂一层白灰面。房基四周排列有柱洞,填有碎陶片和草泥土;东边有一长方形窄门道。
窑穴为袋状,窑口呈圆形或椭圆形,口径1.6至3.39米,比较规整。彼此年代相距不远,除用于贮藏粮食外,个别埋葬有人类尸骨。
发掘的葬墓虽多,但大部分没有随葬品,仅在两处出土有红陶的小陶杯。
陶窑为竖穴式,有窑室、火口、火膛及火道,保存完整,较一期仰韶文化的筒形窑更为先进。
出土的陶器以夹砂粗灰陶为主,泥质灰陶次之,细泥红陶和细泥黑陶少见。由此可见,此时的陶器已由仰韶文化时期的以红陶为中心开始转变为龙山文化时期的以灰陶为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