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归入权的实质是对公司所涉及的各方利益平衡的一种制度安排,是公司内部人违反忠实义务时法律赋予公司的一项特别救济手段。公司与内部人之间的利益既有一致性又有冲突性。因为公司是由股东投资设立的营利性的法人组织,这就决定了其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股东投资设立公司的目的也是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这一点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决定着公司利益的最大化。公司内部各利益主体之间在某些时候会不可避免的发生利益冲突,为了切实保护公司的合法利益,平衡公司和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法律便赋予了公司以特别救济――公司归入权,这一制度的确立,对于规范公司内部人员行为,督促其履行忠实义务,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公司归入权制度设立的目的,一方面在于督促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以及其他负有忠实义务的人履行忠诚于公司的职责,惩戒其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另一方面,将股东、高管等人违反忠实义务的所得归入公司、增加公司资产,起到保护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乃至公司债权人等利益相关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