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秦昭襄王五十年(前257年),秦军攻占安阳,文峰区属安阳邑。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行郡县制,在今置文峰区安阳县。
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均属安阳县。
北周大象二年(公元580年),相州、魏郡和邺县的治所古邺城被杨坚焚毁,于是三级政府和邺城所有居民一并南迁至安阳城。从此文峰区境内安阳古城代替邺城成为这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成为新邺城。隋唐以后的邺、邺城、邺下、邺中都是指的安阳城,如李白《邺中赠王大》中的“邺中”及杜甫《石壕吏》诗中“三男邺城戍”等。隋唐和宋元明清时期为相州、魏郡、彰德军、彰德路、彰德府的治所。
民国时期为河南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地。
1949年8月1日,安阳县城区建安阳市,
以“田”字形划分为4个区,第二、三区为文峰区前身。
1954年8月5日,撤销三区建制,将三区所辖南门东等7个居委会划归二区管辖。
1955年12月26日,撤销一、二区建制,成立中共安阳市市区委员会,机关驻地在仓巷街路南65号。
1956年11月底,恢复一、二区建制,二区正式改为文峰区,1958年10月8日,改称灯塔人民公社。
1962年6月25日,恢复文峰区建制,管辖老城区及城东市民区。
1973年8月,文峰辖区又分为文峰、铁西、北关三个区,老城区及城东、城南市民区为文峰区管辖。
1997年11月18日,区机关整体搬迁至南环城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