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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的历史沿革

秦统一中国后,新华区一带隶属颍川郡。

西汉时期,分属属昆阳县和父城县。

三国时此地归曹魏。

西晋泰始二年(266年),分颍川郡设襄城郡,父城、昆阳属襄城郡。八王之乱后,北方政权屡屡更迭,新华区一带先后属东晋、后赵、前燕、前秦及后秦等国疆域。

南北朝时期,属北朝。

北周属雉阳县。

隋开皇十八年(598年),属湛水县。

唐武德四年(621年),属滍阳县。贞观元年(627年),属鲁山县。

武周证圣元年(695年),属武兴县。

唐神龙元年,属中兴县,后中兴县改为龙兴县,新华区一带大部分属龙兴县疆域。

宋熙宁四年(1071年),属鲁山县。

元四年(1089年),属龙兴县。宣和二年(1120年),改龙兴县为宝丰县,新华区一带属宝丰县。

南宋时,归金朝统辖。

元时,属梁县。

明成化十一年(1475年),恢复宝丰县建制,新华区一带属宝丰县。

1957年3月,设置平顶山市,新华区一带属之。

1969年2月,平顶山市城区设置新华区、卫东区。

1970年2月,新华区、卫东区合并为中心区。

1977年5月,撤销中心区,恢复设置新华区、卫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