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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的历史沿革

夏、商时代属豫州,东周属王畿之地。春秋时,为戎蛮子国。战国

前期属郑,公元前375年郑灭,境区先属韩,后属魏。魏灭后,属秦。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置梁县,境区属梁县,归三川郡。

汉、晋属梁县,归河南郡。

南北朝时,梁县先后属汝原县、治城县。

隋大业二年(公元606年),治城县改为承休县,属承休县。

唐贞观初改承休县为梁县,属梁县。

宋、金、元时期属梁县。

明成化十一年(1475年),属永宁乡。

清中期,属丁屯里。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宝丰县商酒务区。

民国三十六年(1936年),属鲁山县瓦屋区。

1957年撤区并乡,属大营中心乡。

1960年,石龙区属平顶山市。

1973年3月,西区建制撤消。“五七”公社归平顶山市郊区管辖,境区4个街道办事处合并为韩梁街道办事处,归平顶山市新华区管辖。

1997年,设立平顶山市石龙区,属平顶山市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