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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的历史沿革

秦代,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赤坎属象郡。

汉代,元鼎六年(前111年),伏波将军路博德平南越,分南越为南海、合浦等九郡,设立徐闻县,赤坎属合浦郡徐闻县。

南北朝时期,齐永明年间,分徐闻县设齐康郡,辖乐康县,赤坎属乐康县;梁普通五年(524年),分齐康县地置齐康、扇沙、椹县,赤坎归椹县辖。

隋朝,开皇十八年(598年),改椹县为椹川县,赤坎属椹川县;大业三年(607年),改合州为合浦郡,分置徐闻,并椹川县入扇沙县,赤坎属椹川县。

唐代,武德五年(622年),复置椹川县,赤坎复属椹川县;贞观二年(628年),椹川、扇沙两县并入开皇十年设置的铁杷县(今遂溪县),赤坎归铁杷县辖;天宝二年(743年),铁杷县更名遂溪县,赤坎属遂溪县辖。

宋朝,开宝五年(972年),撤销遂溪、徐闻县,其地并入海康县,赤坎即归雷州军海康县辖;绍兴十九年(1149年),复置遂溪县,赤坎复属遂溪县辖。

元代,至元十八年(1281年),改雷州军为雷州路,领海康、遂溪、徐闻县,赤坎归属雷州路遂溪县;至正十五年(1355年),遂溪县地大震,麦伏来、张子三等率众起事,破郡占县,遂溪县为所占;至正十九年(1359年),化州枢密院同佥罗福领兵平定。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征南将军廖永忠攻占广东,改雷州路为雷州府,赤坎隶属雷州府遂溪县。

清代,顺治十三年(1656年),颁布了《禁海令》,至康熙三年(1664年),清廷屡次“海禁”、“迁界”,赤坎埠几近废弃;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清廷宣布“开海贸易”,赤坎埠等10个港口设立贸易口岸;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清廷批准《广州湾租借条约》,租期99年。从此,赤坎沦为法租借地,被划为广州湾“四区”之一;宣统三年(1911年),广州湾颁布《东法总督改组广州湾行政及司法之命令》,废除区制,采用“代表制”;废麻斜市,设西营、赤坎市,赤坎市长由法人担任。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2月20日,日军攻占赤坎。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国民政府成立湛江市国民政府,同时成立赤坎区公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0年11月,赤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派出机构)成立;1953年9月,湛江市撤销中共赤坎区委和区政府,把东山、调顺、百姓3个乡划归湛江市潮满区管辖;撤销中山、海萍两个行政街办事处,成立赤坎中心街道办事处;1958年1月,湛江市人民委员会设赤坎办事处;1983年9月1日,湛江实行地市合并,赤坎区为市辖区,按正县级建制设置办事机构;1984年,赤坎区升格为湛江市辖县级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