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末,为彭戏。
春秋时,属雍州之域,设彭衙邑,又设汪邑。《梁志》谓:
“汪,秦地名。《左传》云,晋伐秦取汪。《路史》云,汪,秦邑,同之白水有汪城,在临晋东。今县东十里有方城村,疑即其处,方城乃汪城之讹也。”又云:“衙,赢姓国,穆公子采。”《左传》载:“文公元年(前626)晋侯与秦师战于彭衙。”《史记·秦本记》载:“周襄公二十七年(前625)秦穆公复派孟明视统兵伐晋,战于彭衙。”鲁文公二年(前625)冬,晋伐秦取汪(今白水方城一带)及彭衙(今白水东北,南、北彭衙村一带)。
战国中期,秦孝公十二年(前350)置白水县。《同州府志》引《杜氏通典》云:“秦文公元年(前765)分清水为白水。”《秦本记》载:“秦孝公十二年(前350)并小乡为县。”《郡县释名》载:“秦建白水县。”《雍·大纪》载:“秦置白水县,以县临白水也。”据此,秦孝公置白水县无疑。后2,300多年来,历经多次废、设、更替和变迁。
秦代,仍用白水县名,属内史辖。
西汉,景帝时废白水县,建粟邑县(县址在今县西北七十五里一带,以仓颉造字天雨粟取名)和衙县(于春秋时之彭衙故址设县,取名衙县),俱属左冯翊。
新莽,改衙县为达昌县,改粟邑县为粟城县,俱属列位大夫。
东汉初,废粟城县。和帝永元九年(97)复设粟邑县,属左冯翊(今高陵,后汉左冯翊出治高陵)郡。安帝永初元年(107),因羌乱,将上郡(上郡,战国时魏文侯置。秦代治所在肤施,即今榆林东南。汉辖境相当于无定河流域及内蒙古鄂托克旗等地)迁于衙县,衙县撤销。顺帝永建初(126)上郡自衙迁回原址,复设衙县。
三国时,魏并衙县为粟邑县,隶属冯翊郡。
晋时,惠帝复建衙县,不久并为粟邑县,属冯翊郡(即同州府,自晋始,以同州府为冯翊郡)。
南北朝时,真君七年(446)在故衙地又置三门县,后废。北魏,孝文帝太和三年(479)废粟邑县,在故粟邑地析澄城,复置白水县,县治在故粟邑地,辖县西北部。并设白水郡,治所在白水县(今陕西省白水县)。并设姚谷县,县址在孔走镇,辖今县东北部;设南泉县,辖今县南部。白水、姚谷、南泉3县俱属华州白水郡。太和十一年 (487),南泉县改称南白水县。梁武帝永平三年(510),将白水郡与白水县移治今白 水县南部,不久仍还故治。西魏,白水县隶属华州白水郡。北周,白水县隶属宜州(即 耀州)白水郡。
隋,开皇三年(583)废白水郡。(姚谷县、南泉县并入白水县),实行州县制,白水县属同州。隋文帝废郡,以县隶州,自后历代不再设郡。
唐,贞观年间,县治由故粟邑地迁于今治,隶属同州,后省入奉先县。
五代,复建白水县,先隶属同州,后隶耀州。
宋,白水县隶同州。
金,白水县隶京兆府耀州。
元,白水县隶奉元路(后改安西路)同州。
明,白水县隶西安府同州。
清初,白水县隶属同州。雍正三年(1725)改属耀州。雍正十三年(1735)复隶同州。
民国二年(1913),白水县隶属陕西省关中道。十六年(1927)道撤销后,白水县隶属陕西第八行政督察区。
白水县于1948年3月解放,初属陕甘宁边区黄龙分区;1949年隶属大荔分区;1950年隶属渭南专区。
1959年1月,蒲城、白水、澄城3县合并为蒲城县,1961年9月,恢复白水县建制,隶属陕西渭南地区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