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木林县
南木林藏语意为“胜利”。作为地名具有“圣地”的含义。吐蕃时期称扎西孜。后被称为湘巴(即后藏6个万户司之一)。清朝初设南木林宗。民主改革前,由嘎厦政府和班禅堪布会议厅联合管辖。
1960年1月25日,在合并南木林宗、乌郁宗、拉布宗、甲错宗以及7个卡的基础上,成立了南木林县亿政府,隶属日喀则地区管辖至今。县府驻南木林雪。
行政区划南木林县辖1个镇、16个乡:南木林镇;达那乡、卡孜乡、多曲乡、秋木乡、土布加乡、查尔乡、索金乡、达孜乡、奴玛乡、热当乡、拉布普乡、甲措乡、芒热乡、普当乡、仁堆乡、艾玛乡。共有150个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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