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百科大全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的历史沿革

春秋战国时期,燕昭王十二年(前300年),区境属右北平郡。

秦代今区境属右北平郡地。

西汉初属匈奴左地,后置廷陵县。

隋唐属饶乐都督府。唐贞观二十二年(648年),在奚地设饶乐都督府,区境属之。

辽开泰二年(1013年)置松山县,开泰中期置松山州、高州、三韩县。

金承安二年(1197年)析置静封县。

元中统三年(1262年)改松山州为松州,领松山县,至元二年(1265年)松山县并入松州;大德十一年(1307年)六月,为鲁王牧地。

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八月,东境属大宁卫;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西境属全宁卫;天顺元年(1457年)属兀良哈三卫之朵颜卫地。

后金崇德元年(1636年)置翁牛特右翼旗。清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置乌兰哈达理事通判厅,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三月改乌兰哈达厅为赤峰县。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十二月升赤峰县为赤峰直隶州。

民国二年(1913年)7月撤州改县。伪满康德7年(1940年)1月赤峰县并入伪翁牛特右旗。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改伪翁牛特右旗为赤峰县。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0月析置赤西县,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0月赤峰市并入赤峰县。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9月,赤峰县分置赤峰市,赤西县并入赤峰县。

1958年10月撤县设市。

1962年9月市县分治,设赤峰县。

1983年10月,赤峰市实行市管县管理体制,改赤峰县为赤峰市辖区郊区。

1993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郊区改名为松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