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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宝鸡陇县的历史沿革

陇县古称陇州,因地处陇山东坡而得名。《元和郡县志》卷2:

陇州“因山得名”。故治在今陇县南。北周明帝二年(558年)移今治。隋开皇五年(585年)改汧源县,元省汧源县入陇州,1915年改为陇县(1918年批准)。仍因陇州为名。

陇县建制较早,商代为矢国领地,周代(约公元前771年)为秦非子驻地,是秦人重要的发祥地。秦始皇26年(公元前221年)为“汧邑”,汉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改邑为“县”,置陇关,故有“秦都陇关“之称。驰名中外的“丝绸之路“由此关经过。北魏孝明帝时(公元517年)于“汧县”又置“东秦州”,因魏废帝二年(公元553年)改秦为“陇州”,历经五代、宋、元、明、清,辛亥革命后(公元1913年)改州为陇县,1961年千阳并入,1964年重新恢复陇县县制至今。

夏、商《禹贡》载,为雍州之域。

周西周初期,周公推行分封制,汧水上游一带为矢国封地。孝王八年(前890),秦人首领非子在汧、渭之间为周室养马有功,十三年(前885)封非子为附庸,在汧水之滨(今牙科乡磨儿原)筑秦城。周幽王六年(前776),秦襄公(非子五代孙)迁都汧邑(今东南镇郑家沟原)。东周平王元年(前770),秦襄公因护送周平王东迁有功,被封为诸侯,赐岐以西之地。到秦文公四年(前762),在汧邑建都14年。春秋时期,秦穆公(前659—前621年)在今东南镇苟家沟村建都。秦孝公十二年(前350),推行县制,改汧邑为汧县。

秦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仍置汧县,属内史。

西汉初期,分汧县西部置郁夷县(治所今固关街东)。新王莽地皇四年(23),改郁夷县为郁平县,属右扶风。

东汉撤销郁平县,辖地并入汧县。灵帝中平六年(189),汧县改属汉安郡(治所在今宝鸡市西北)。献帝时撤郡,汧县复属右扶风。

三国魏初,隃糜县辖地并入汧县。

西晋太康年间(280~289),分汧县西部,在郁夷县故址设陇关县,后撤销,辖地仍归汧县,属扶风郡。

东晋(十六国)后赵(石勒)建平元年(330),在汧县设陇东郡,后撤。建平二年(331),将陈仓县(今陈仓区)千河以西部分辖地划归汧县管辖,属扶风郡。

北魏太延二年(436),在汧县置东秦州,复设陇东郡。东秦州领陇东等3郡。太平真君元年(440),改东秦州为南秦州。四年(443)撤销,陇东郡改属泾州(今甘肃省泾川)。六年(445),改汧县为汧阴县。孝明帝熙平二年(517),析汧阴县南部,于南由谷口置南由县(今宝鸡县香泉乡),划属武都郡(治所苑川县,即晋陈仓县)。正光三年(522),分岐州、泾州部分地方于汧阴县,复设东秦州,治所汧阴县,仍领3郡。孝昌二年(526),析汧阴县东南部,在长蛇川口(今宝鸡县香泉乡东)置长蛇县,属东秦州的陇东郡。三年(527),东秦州为万俟丑奴所占据。孝武帝永熙元年(532),于今杜阳乡堡子身村,复置州、郡、县治。东秦州仍领原3个郡,治所汧阴县,陇东郡领汧阴、长蛇2县。

西魏文帝大统四年(538),撤销南由县,辖地并入汧阴县。

废帝元钦二年(553),改汧阴县为杜阳县,改东秦州为陇州,治所杜阳县,陇州之名此始。领平凉、陇东2郡。陇东郡领杜阳、长蛇2县。

北周明帝二年(558),因避水患,迁州、郡、县治所于今县城址。武帝天和四年(569),陇州并入岐州。五年(570)分长蛇县地设汧阳郡及汧阳县。不久,撤郡,汧阳县仍属陇东郡。大象二年(580),改杜阳县为汧阴县,恢复南由县,复设陇州,治所汧阴县。领陇东、平原2郡,陇东郡领汧阴、长蛇、南由、汧阳4县。

隋文帝开皇三年(583),撤销陇东郡,以州领县。撤销长蛇县,辖地并入南由县,后又分出复设。五年(585),改汧阴县为汧源县。十八年(598),改长蛇县为吴山县。开皇末,南由县改属岐州。炀帝大业三年(607),撤销陇州,汧源、吴山、汧阳改属扶风郡。义宁二年(618)复设陇东郡,治所汧源县。

唐武德元年(618),改陇东郡为陇州,治所汧源县,领汧源、汧阳、吴山和华亭(今甘肃省境内)4县。武德元年(618),于南由县设含州,四年(621)撤销,南由县复属陇州。天宝元年(742),改陇州为汧阳郡,治所汧源县。乾元元年(758),复改为陇州,治所汧源县,领汧源、汧阳、吴山、南由、华亭5县。上元二年(761),改吴山县为华山县,后又复名吴山县。元和三年(808),撤销华亭县,辖地并入汧源县,撤销南由县,辖地并入吴山县。陇州领吴山、汧源、汧阳3县。

五代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仍设陇州,治所汧源县,领汧阳、汧源、吴山3县。后周世宗显德中(946~959),分汧源县西北部复置华亭县,仍隶陇州。

北宋太祖开宝元年(968),分吴山县西部于古南由县地设陇安县。太平兴国初(976),华亭县改属平凉府。陇州领汧源、汧阳、吴山、陇安4县,治所汧源县。熙宁五年(1072)

,陇州改属秦凤路。

金初改秦凤路为熙秦路,撤销陇安、吴山县,辖地并入汧源县。大定二十七年(1187),分熙秦路东部设立凤翔路,陇州改属凤翔路,复设吴山县。太和八年(1208),复设陇安县。陇州领汧源、汧阳、吴山、陇安4县,治所汧源县。

元初,陇州改属巩昌路。世祖至元七年(1270),复撤吴山、陇安2县,辖地并入汧源县。陇州领汧源、汧阳2县,治所仍设汧源县。延祜四年(1317)十一月,撤销汧源县,辖地由陇州直管,领汧阳一县。

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陇州隶陕西承宣布政使司凤翔府,领汧阳一县。嘉靖三十八年(1559),改汧阳县隶凤翔府,陇州仍属凤翔府。

清世祖康熙二年(1663),陇州改属凤邠道凤翔府管辖。

民国2年(1913),改陇州为陇县,属关中道。17年(1928),撤销道制,以省领县,陇县归陕西省政府直属。24年(1935),改属陕西省第九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治所凤翔)管辖。28年(1939),第九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迁往宝鸡,陇县仍属其领导。

新中国成立后,经国务院批准,1958年11月撤销千阳县建置,属地归并陇县,并将陇县管辖的县功、新街两社划归市管。

1961年9月恢复千阳县建置,陇县辖区仍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