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5月5日,新乡和平解放,设新乡市。
1949年8月-1952年4月,设立平原省,新乡市为平原省省会。
1949年10月15日,焦作矿区划归平原省新乡行政专员公署领导。
1950年原武、阳武合并为原阳县。
1952年11月15日,平原省撤销,焦作矿区划归河南省新乡行政专员公署领导。
1954年,濮阳专区撤销,封丘、长垣改属新乡专区。
1958年,新乡、安阳两专区合并为新乡专区,全境属之。
1960年,
撤销新乡、获嘉二县建制并入新乡市。
1967年,新乡专区改名新乡地区
1983年9月,新乡县和汲县划归新乡市领导。获嘉、辉县、原阳、延津、封丘仍隶属新乡地区。
1986年2月,撤销新乡地区,新乡市辖新乡县、汲县、获嘉、辉县、原阳、延津、封丘、长垣8县。
1988年11月汲县改为卫辉市,辉县改为辉县市,隶属关系未变。
2014年,长垣县成为中国河南省下辖的一个省直辖县级行政区
现辖卫辉市、辉县市、新乡县、获嘉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
市区设有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另设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工区、新乡工业园区、平原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