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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熊彼特的动态竞争理论

一、熊彼特的动态竞争理论

熊彼特在1912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提出了动态竞争的初步观点;其在1942年发表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一书中则完整系统地阐述了他的动态竞争理论。熊彼特对传统的完全竞争理论进行了否定,他认为,完全竞争理论仅仅是一种局部的例外现象,而非常规状态,它没有说明竞争是怎样使现存经济结构从其内部发生的不断演进过程是如何实现的,而现实的资本主义竞争经济始终是一个变动的过程。

动态竞争理论的主要内容。熊彼特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是把资本主义经济和竞争看成是动态演进的过程,而不是一个静止状态。“资本主义在本质上是经济变动的一种形式或方法,它不仅从来不是,而且永远也不可能是静止的。”熊彼特的一个重要进展是,他把资本主义经济的变动不再看作是由外部环境条件决定的,也不将这种变动视为外生的既定参数,而是把它看作由竞争本身引发的,是一个内生的变量。“开动资本主义发动机并使它继续运转的基本推动力,来自新消费晶、新的生产或运输方法、新市场,资本主义企业所创造的产业组织的新形式。”这种动态的发展变化过程是由创新引起的,它既包括技术进步的创新,也包括产业组织形式和企业规模形式的创新。创新“不断地从内部使这个经济结构革命化,不断毁灭老的,又不断创造新的结构。”这个过程是一个“创造的毁灭过程”。传统的完全竞争理论显然无法研究这样一种过程,因此,熊彼特认为必须用动态的分析方法取代静态的分析方法,因为有价值的竞争不是条件既定或模式固定的静态的完全竞争,而是关于新商品、新技术、新供给来源、新组织类型的竞争,即可以创新的动态竞争。

这里,熊彼特提出了一种假定,即技术进步和产业组织的新形式在动态竞争过程中起重要作用,技术进步是由大企业规模经营所引发的,而且只有大企业才能实现技术进步,这就是“熊彼特”假定。竞争作为一个动态过程?最重要的作用是推动创新与技术进步,承担这一功能的主要是能够大规模生产的大企业。大企业“不仅兴起于创造性的毁灭过程之中,不仅以截然不同于静态图示的方法发挥作用,而且在许多有决定的重要性的情形下,为获得成就提供了必要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