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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的历史沿革

“汝城”之名始于东晋 ,东晋穆帝升平二年(359年),分原晋宁县地置汝城县,隶属桂阳郡(《 宋书 ·地理

志》)。

春秋战国时期,为楚南边境地,设汝邑。东晋穆帝升平二年(358年)置汝城县。

春秋、战国时期,汝城为楚南边境地。秦代属长沙郡,为郴县地。西汉高祖五年(前202)分长沙南部置桂阳郡,汝城属桂阳郡郴县地。东汉顺帝永和元年(136),析郴县置汉宁县,汝城为桂阳郡汉宁县地。三国时,汉宁县改为阳安县,汝城为阳安县地。西晋初,阳安县改称晋宁县,汝城属晋宁县地。

东晋穆帝升平二年(358),始分晋宁县地置汝城县,辖今汝城、桂东县地,属桂阳郡,汝城县之名始见于史籍。南朝陈武帝永定三年(559),废汝城县置卢阳郡。陈文帝天嘉元年(560),置卢阳县。隋开皇九年(589)废卢阳郡,卢阳县隶属郴州。唐玄宗天宝元年(742),改名义昌县,县城迁至城头寨附近,辖今汝城、桂东县地,属桂阳郡。五代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因避庄宗李存朂的祖父李国昌之讳,楚马氏奏准改义昌县为郴义县,县址依旧,属郴州。宋太平兴国元年(976),因避宋太宗赵光义之讳,改郴义县为桂阳县。太平兴国三年(978),县治迁今址。宋嘉定四年(1211),析桂阳县之零陵、宜城两乡置桂东县,自是桂阳、桂东各为一县。元、明仍为桂阳县,属郴州路。清康熙十七年(1678),吴三桂举兵叛清,在衡州称帝,号周王,避讳“桂”字,曾一度将桂阳县改为义昌县。次年(1679)二月,吴三桂病死,兵败,复称桂阳县。

民国2年(1913),因撤州建道,把郴州、桂阳州撤销,两州各县统一划归衡阳道,原桂阳州改为桂阳县,为避免两县同名,本县复称为汝城县,属衡阳道。

民国7年废道,汝城县直接归湖南省统辖;民国26年,汝城县属湖南省第八行政督察区;民国29年,汝城县属湖南省第三行政督察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汝城县属郴县专区。

1952年11月,属湘南行政公署。

1954年7年又属郴县专区。

195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汝城、桂东两县合并为汝桂县,县人委驻汝城县城。

1960年7月,郴县专区改名为郴州专区。

1961年5月,撤销汝桂县,恢复汝城、桂东两县建制。至1988年,汝城一直属郴州地区。

1994年郴州撤地建市,汝城隶属郴州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