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因努伊特人以加拿大极地的岛屿作跳板,自北美渡海到达格陵兰西北部。他们多次迁移,从西元前4000年一直延续到西元1000年。每次大迁移都带有不同的因努伊特文化,已知的有约前1400年至前700年的萨夸克(Salqaq)文化、约前800年至西元1300年的多塞特(Dolset)文化,还有邓达斯(Dundas; 即图勒)和因努苏克(Inugsuk)文化等。
格陵兰岛殖民
982年,挪威人埃里克(Erik the Red)因杀人罪被驱逐出冰岛,于是来格陵兰定居。985年,埃里克返回冰岛,为了使人们乐意到这块新发现的土地上去,将它命名为格陵兰。986年,他组织一支探险队探察格陵兰,导致两大殖民地的发展∶东殖民地,在今尤利安娜霍布(Julianehab)附近;西殖民地,在今戈特霍布(Godthab)附近。这些殖民地在极盛时有农场280个,人口可能多达3000人。11世纪时,埃里克松(Leif Eriksson)自新近接受基督教信仰的挪威回来,而将基督教传入格陵兰。1126年,格陵兰设置岛上第一个主教职位。
1000多年前,加拿大北部的因纽特人就迁至格陵兰定居,他们世世代代以捕鱼狩猎为生。公元982年,移居冰岛挪威人发现了格陵兰,于是在1261年成为挪威的殖民地。
格陵兰岛丹麦管理
1380年丹麦与挪威联盟,格陵兰转由丹麦、挪威共同管辖。1841年丹麦、挪威分治后,成为丹麦的殖民地。后挪威与丹麦为该岛归属问题发生争执,1933年,丹麦和挪威两国同意将此争端提交国联下属的常设国际法院讼裁,根据仲裁结果,丹麦获得了格陵兰岛的全部主权。
大约从13世纪起,诺尔斯(即挪威)移民开始和扩展中的因努伊特图勒文化(约于1100年出现在格陵兰北部)相互影响。然而,主要由于格陵兰的气候变冷,诺尔斯殖民地于14世纪衰落,15世纪完全消失。
自1261年起,格陵兰即臣属于挪威国王。在这之前,诺尔斯格陵兰一直是共和政体。最初的诺尔斯殖民地消失后,格陵兰许久未见殖民活动。1721年,埃格德(Hans Egede)经丹麦-挪威联合王国允许,于今日的戈特霍布附近建立一家贸易公司和信义会传道会,标志着格陵兰开始真正进入殖民时代。1776年,丹麦政府独揽了格陵兰的贸易活动。此后格陵兰的海岸对外关闭,直到1950年才再度开放。在此期间,丹麦努力使格陵兰人逐渐适应外部世界,以免开放后经济蒙受损失。
格陵兰岛二战
德国占领丹麦期间(1940-1945),格陵兰受美国保护,1945年,格陵兰回归丹麦。战后,丹麦对格陵兰人抗议其在该岛的统治作出反应。
1951年取消了皇家格陵兰贸易公司的贸易垄断。
1953年,格陵兰成为丹麦王国一部分之后,丹麦着手改革,以改善岛上的地方经济、运输系统和教育制度。
1979年5月1日格陵兰获得内政自治权。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格陵兰一度由美国代管,战后归还丹麦。
1953年丹麦修改宪法,格陵兰成为丹麦的一个州,与法罗群岛一样,它在丹麦议会中也拥有两个席位。
格陵兰岛自治
1979年5目1日起格陵兰正式实行内部自治,但外交、防务和司法仍由丹麦掌管。
1973年,格陵兰随丹麦一起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然而作为一个其经济和生存都完全依赖海洋资源的北美岛屿,受欧洲的管理是完全不必要的。
1985年2目1日,格陵兰通过全民投票表决,终于成功地将自己从欧共体中解脱出来。
自1979年5目1日起,格陵兰建立起内部自治政府,与法罗群岛在1948年获得的地位一样,它成为在丹麦王国名义下一个有着特殊地位的国家。内部自治政府的一个基本条件是由格陵兰政府自行管理格陵兰事务,而只有与丹麦王国有关的案件才由丹麦司法机构裁定。作为丹麦王国的一部分,丹麦派驻格陵兰的代表其权限随着丹麦向格陵兰自治政府移交权力而大大减少。尽管如此他仍是丹麦在格陵兰的首席代表,依法管理格陵兰的内部事务,负责丹麦在格陵兰举行的选举。在外交事务上,格陵兰不能与其它国家签订有关外交关系的协议。而另一方面,作为一称补偿,丹麦宪法又承诺,所有与格陵兰有关的声明都将照会格陵兰自治政府。
格陵兰岛于2009年6月21日正式自治。
2008年11月,格陵兰就自治举行全民公决,获得四分之三民众的支持。格陵兰自治后,政府将接过原本由丹麦王国拥有的天然气资源管理权、司法和警察权。格陵兰将拥有部分外交事务权,但丹麦王国在格陵兰的防务和外交事务上拥有最终决定权。格陵兰语将成为其官方语言。
尽管格陵兰岛的天然资源丰富,但包括石油、天然气、黄金和钻石在内的资源都埋藏在北极圈厚厚的冰层下面,开采不易。但美国专家认为,当全球气候变暖令巨大的冰层开始融化的时候,开采格陵兰的天然资源将变得更加容易。
格陵兰左翼政党工人党在不久前举行的格陵兰自治议会选举中获胜,成为格陵兰岛议会最大的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