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的照明应保证足够的垂直照度,以便于显现出所有参加者的面部细节。一般而言背窗者的面部垂直照度不低于300lx(勒克斯)。会议室的照明应证会议室桌面具备足够的水平照度,以保证与会者可以方便快速的阅读会议文件并做出相关记录,同时应注意避免桌面的反射眩光。为了有效提高与会者的注意力,会议桌面区与周围区域的照度值应有较明显的差别,可选的比例为300/150lx(勒克斯)或500/200lx(勒克斯)。为了适应放映幻灯片或电子演示的需要,应在会议室、洽谈室照明设计时考虑调光控制或设置集中控制系统,并设定几种不同照明方案。小型会议室、洽谈室的照明宜选用较低色温的光源,适当营造出亲和、愉悦的环境气氛,缓解心理压力并易于相互沟通。此外,小型会议室、洽谈室如完全靠安装于顶部的直射型配光灯具构成的照明方案,可能对人的面部照明不完整,所以可采用适度的墙面照明,改善室内的垂直照度分布,并可以舒缓小会议的压迫感。设有专用主度台或某一侧有明显背景墙的大型会议厅,宜采用顶灯加台前安装辅助照明方式,并使台板上1.5m处平均垂直照度不小于300lx(勒克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