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法系一般是指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的总称。大陆法系名称的由来就是由于该法系首先是在欧洲大陆出现和形成的,它具有法典的特征,因此,大陆法系又称为法典法系(codefamily)。大陆法系还有一个重要的名称,即民法法系(civillawfamily)。法国在19世纪初编纂的《法国民法典》和德国19世纪末编纂的《德国民法典》,它们对大陆法系的发展都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以至于把大陆法系又直接称之为民法法系。与英美法系并列的当今世界两大重要法系之一,覆盖了当今世界的广大区域,德国、法国、日本、中国大陆、台湾等均为大陆法系地区。
声明: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