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百科大全 |

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的范围

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的范围

1)流动资产(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等)。

2)固定资产(土地、房屋、车辆、船舶、机器设备)以及各种物资、产品、原材料。

3)债权、投资和收益。其中到期债权必须同时附上依据。

4)可以进行评估的无形资产。

5)业主、合伙人、自然人的个人家庭财产。

6)其它财产情况。

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包括静态财产申报和动态财产申报。

    静态财产申报是指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通知书时,被执行人现有财产的申报。

    动态财产申报是指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对其财产增、减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执行法院进行的财产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