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设计理论的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本世纪三四十年代关于社会主义的哈耶克-米塞斯与兰格-勒纳之间的著名论战。后来赫维茨在数篇文章中提出了一个分析制度问题的一般化框架。近几十年来,机制设计理论一直是现代经济学研究的核心主题之一,有众多经济学家在这个领域作出了重要贡献,代表性人物除了赫维茨,还有里特尔,拉德纳,马斯金,梅耶森,格罗夫斯,莱德亚德,汤姆森,吉巴德,萨特斯维特,缪林,乔丹,摩尔,帕尔弗雷,波斯特维特,施克米德,杰克逊,阿布鲁,森,斯尧斯特拉姆,史瑞娃施塔娃,田国强(赫维茨的华裔学生),周林等人。其中最杰出者当属赫维茨和马斯金。
赫维茨、罗杰·迈尔森、埃里克·马斯金等人在1960至1970年代创立的机制设计理论。概括的说,经济机制理论所讨论的问题是,对于任意给定的一个经济或社会目标,在自由选择、自愿交换的分散化决策条件下,能否并且怎样设计一个经济机制(即制订什么样的法律、法则、政策条令、资源配置等规则)时的经济活动参与者的个人利益和设计者既定的目标一致。设计者可以大到整个经济社会的制度设计者,他的目标是社会目标,小到只具有两个参与者的经济组织管理的委托人,他的目标是自己的最优利益。
直到最近,大多数经济学家在研究经济问题时,特别是做实证性分析时,都假定所考虑的经济制度或机制是给定的。比如新古典微观经济学主要把市场机制作为对象来进行研究。它讨论市场机制如何运转,有什么样的优越性及局限性。对计划经济机制的讨论也是如此。但仅仅把一个个机制分开考虑是不够的。在一个经济制度出现问题时,人们总想知道是否还存在着其他更好的经济制度。其次,在现实中,经济制度或各种经济机制总是在不断的发生演变,特别在制度创新和经济、社会制度转型时期更是如此。比如中国经济机制转型期间的许多问题就不能用标准的新古典经济学来解释。这样我们就需要一个更一般的模型。在这个模型下,不必把经济机制看成是给定的,而是把它看成未知的、可设计的,并且在一定的标准下我们可以比较和研究各种经济机制的好坏。此外,人们所面临的是一个信息不完全的社会,由于任何人特别是上级部门没有也不可能掌握其他人的所有私人信息,在指导社会经济活动中会遇到很大的问题。正是由于所有个人信息不可能完全被一个人掌握,人们才希望分散化决策。用激励机制或规则这种间接控制的分散化决策方式来激发人们做设计者(规章制订者)想做的事,或实现设计者想达到的目标。这是经济机制设计理论所要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