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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市梧州市长洲区的历史沿革

梧州自建制以来,历汉、三国、魏晋南北朝,达700多年,一直为郡、县治所。至隋开皇三年(583年),改广信县为苍梧县。唐武德四年(621年),始称梧州。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梧州安抚司改为梧州路,设总管府,治梧州,辖苍梧县。明成化六年(1470年),明宪宗在梧州创建两广总督府,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总督府,梧州成为两广政治、军事中心。清朝初年,梧州属广西承宣布政使司桂平梧郁道梧州府、广西省梧州府,为府、县治。

清雍正三年(1725年),梧州改辖苍梧、藤县、岑溪、容县、怀集5县。

民国元年(1912年),梧州隶属梧州军政分府,为府治。

民国2年,广西废府为县,复置苍梧县,隶郁江道,为道治。

梧州市郊区建于1951年2月,由河滨镇的九龙,太和。新民等村和苍梧县第三区的旺步乡及第四区新华乡的

钱鉴村等一乡4村合并而成。

1952年2月19日,增设西兴、塘源2个乡。

1953年2月11日,增设高旺乡。

1953年,撤销郊区人民政府,改称区公所。翌年6月,复称郊区人民政府。次年8月,又改为郊区公所。

1956年6月,郊区下辖的5个乡改为农业生产合作社。

1960年4月,增辖苍梧县划入的龙新生产大队。

1970年11月,又增辖苍梧县划入的正阳等12个生产大队。

1979年2月,撤销郊区革命委员会,分设红旗、长洲。

1984年2月,梧州市人民政府将红旗公社的东兴大队划出归市蝶山区管辖。

1984年9月23日,恢复郊区人民政府。

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梧州市郊区,设立梧州市长洲区。长洲区辖原郊区长洲镇及龙湖镇的新兴、龙新、平浪3个村同时将蝶山区的新兴二路居委会、龙山里居委会、西堤三路第一居委会、西堤三路第二居委会以及苍梧县倒水镇划归长洲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