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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市秀峰区的历史沿革

汉元鼎六年(前111)秀峰区为始安县治所。“桂林山水甲天下”公元790年桂林地方官王正功在鹿鸣宴上第一次提出并刻于独秀峰石壁上,秀峰区由此得名。

唐武德五年(622)李靖筑子城于其处,明洪武五年(1372)曾于此筑靖江王府。以后历为郡、州、道、路、府、县治所.

民国31年合八桂、白龙2镇建立八桂区。

1950年4月改称第一区。

1955年10月撤销区,成立百梓、榕城、白龙、三皇、北站5个街道办事处。

1958年7月撤销办事处,成立百梓、榕城、白龙、三皇、北站5个人民公社。

1960年3月合为榕城区(公社)和三皇区(公社)。

1961年6月仍分为5个公社。

1966年9月15日各公社分别改名为红星、 向阳、红旗、东风、胜利。

1979年7月19日撤销人民公社,在红星、向阳、红旗3个公社的辖区内建立秀峰区。

1990年共辖28个街道居民(家属) 委员会。

1996年12月2日,国务院批准对桂林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划作相应调整:扩大秀峰区的行政区域,将原郊区甲山乡划归秀峰区管辖。

2005年8月,撤销甲山乡改设甲山街道办事处。2005年底,秀峰区辖3个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