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某个过犯并不会使他丧失上帝的拯救。有些人散播这样的教义,即人在信主之后犯罪,就必须重新得救。遗憾的是,这却不是出于圣经的教训。 你们能想象出某人会对自己领养的孩子训斥说:“如果你穿着脏鞋子走在地板上,我就把你扫地出门”这类话吗?我们是不会这样来对待一个孩子的,上帝也不会这样来对待我们。当你蒙恩得救时,你便被接纳进了上帝的大家庭。你必须凭着爱心和敬畏之心,过一个讨上帝欢心的生活。然而,认为人一有过犯就会被上帝撵出家门,是毫不符合圣经宗旨的。圣经告诉我们:“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了我们一切的罪。”28 圣经又训诲我们:“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29 过犯或叛逆的行为会夺去你救恩的喜乐。当大卫与拔示巴行淫且将她的丈夫谋害时,他便失去了救恩的喜乐。大卫在《诗篇》第51篇里痛悔地对上主说:“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乐。”30大卫因着对上主的悖逆而丧失了救恩的喜乐。他恳求主:“不要从我收回你的圣灵。”31纵然大卫犯了淫乱之罪,并对一个无辜之人的死负有全责,但他清楚地表示,他仍未失去神的灵。然而,大卫并未因此而不遭降罚。他的家庭内部发生了谋反和颠覆,他有一度曾失去王位。32由于大卫在上主面前痛心悔罪,他得到了主的爱的饶恕。 可是,你若知罪犯罪或继续陷在罪中而执迷不悟,就必将失去救恩的保障。凡与上帝的旨意不合的人将触摸不到圣灵的脉搏,体会不到上帝的意思。经上说:“我们知道凡从上帝生的,必不犯罪。”33这里所言的“必不犯罪”并非指基督从不会犯罪是指他们不会继续知罪犯罪,不会拒不认罪悔改。因此,凡当从上帝所生的人一时失足犯罪或有过犯时,住在他里面的圣灵便会催促他幡然悔改。 不过,我们从《希伯来书》里得出这么一个教训,如果某个人蔑视耶稣基督的宝血和谴责他从基督那里得着的救恩,他就会失去上主的拯救。令人欣慰的是,圣经又说:“亲爱的弟兄们,我们虽是怎样说,却深信你们的行为强过这些。”34说实在的,凡已真正重生的基督徒是不在可能严重偏离上帝的道路的。 你们或许会问:“我们若在基督里成了新造的人,为什么还有犯罪的可能性呢?”回答是:“惟有待到基督徒进入天国之时,他们才能达到完美无缺的地步。”圣经里这样说:“这必朽坏的既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既变成不死的;那时经上所记‘死被得胜吞灭’的话就应验了。”35 我们蒙恩得救时便与基督联为一体,并逐步长成他的身量。 经上说:“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好象从镜子里返照,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36我们的一生一世都应当走成圣的道路,在我们超逾出死亡且步入天国之前,是不可能达到无罪和尽善尽美的程度的。使徒约翰直言劝告我们:“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