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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的历史沿革

和县古名历阳,因“县南有历水”而得名。据《尚书》、《禹贡》、《通典》、《元和郡县志》、《太平寰宇记》等史料记载,历阳周朝属扬州之邑,春秋属吴,吴亡入越,越亡入楚。战国楚东侵至泗上,遂属楚。秦嬴政元年(公元前221年),秦兼并诸侯统一中国,分为36郡。灭楚,置历阳县,属九江郡。

汉高帝四年(公元前203年),历阳属淮南国。王莽时期(公元前9—13年),一度改为明义县。东汉分十三州郡,历阳属扬州,治所历阳。三国时期(220—265)属吴为重镇。晋太康六年(285),属扬州淮南郡。永兴

元年(304),分淮南郡之乌江、历阳、阜陵、龙亢四县,置历阳郡。宋(南北朝)永初三年(422),历阳郡属南豫州,辖历阳、乌江、龙亢三县。文帝元嘉七年(430),罢南豫州并豫州,历阳郡属豫州。元嘉八年(431),历阳郡辖历阳、乌江、龙亢、雍邱、赞阝县五县。孝武帝大明三年(459),分淮南北,复置二豫州,历阳郡属南豫州。大明五年(461),乌江县与怀德县合并,立临江郡。历阳郡辖历阳、龙亢、雍邱、赞阝县四县。永光元年(465),撤临江郡,乌江县仍属历阳郡。元徽元年(473),赞阝县划归新昌郡。

永明二年(484),雍邱县划归陈留郡,历阳郡辖历阳、龙亢、乌江三县。

北齐天保六年(555),齐、梁在历阳协和,改历阳为和州。隋大业三年(607),复置历阳郡,下辖历阳、乌江二县。唐武德三年(620)复为和州。武德六年(623),和州辖历阳、乌江、含山三县。贞观元年(627)和州属淮南道,辖历阳、乌江二县。武后长安四年(704),和州辖历阳、乌江、武寿(今含山)三县。天宝元年(742),和州复改为历阳郡,辖历阳、乌江、含山三县。乾元元年(758),历阳郡仍改为和州,属淮南节度使。宋代和州为上州,置和州防御使,统于淮南西路。元至元十三年(1276),置和州镇守万户府,属淮西总管府。至元十四年(1277),改置和州安抚司,至元十五年(1278),和州安抚司升为和州路,辖历阳、乌江、含山三县。至元二十八年(1291)和州路复降为和州,属庐州路。

明洪武七年(1374),属凤阳府,不久直属南京。洪武十三年(1380),设直隶和州,属京师,下辖含山县。清顺治二年(1645)和州属江南左右布政使司。乾隆八年(1753),属安徽巡抚部院,安庐滁和道。

1911年11月12日,和州光复,结束了几千年的封建统治,改和州为和县,直属省都督。

民国21年(1932),属安徽省第五行政专员督察区。

民国29年(1940)4月,日军侵占和城,汪伪成立和县公署。国民党县政府迁至善厚集。

民国31年(1942),新四军在抗日根据地功剩桥南陈村,成立和含行政办事处,后成立和县县政府。

1948年7月,成立和含爱国民主县政府,同年11月,和、含划开。

1949年1月成立和县民主县政府。

1949年4月23日,和县全境解放,同年10月,改为和县人民政府,属巢湖地区。12月,划归南京市管辖。

1950年春,仍属巢湖地区。

1952年,属芜湖地区。

1958年12月,和县与含山县合并成立和含县,划归马鞍山市。

1959年4月,仍归属芜湖地区,同年5月,和含县划开。

1965年,隶属巢湖专区管辖。

2011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函〔2011〕84号),和县(除沈巷镇)划入马鞍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