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属吴国,战国初属越国,后属楚国。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分全国为三十六郡。置歙县,属会稽郡(治山阴,即今浙江绍兴)。楚汉之际属鄣郡(治故鄣,今浙江长兴),此时,歙县含今歙、休宁(含今屯溪区)、婺源、绩溪、淳安、遂安、黄山风景区等地。
汉建安十三年(208),吴取黟、歙,分歙东乡地置始新县(今淳安),分歙南乡地置新定(今遂安)县,分歙西乡地置休阳县(今休宁县)县、黎阳县(今屯溪)。
梁大同元年(535),分歙北华阳镇地置良安县。
隋开皇九年(589),本县并入海宁县;十一年复置,以相湖岭与海宁分界。
唐武德四年(621),罢良安县,其地仍属歙;永徽五年(654),邑人蒋宝起兵响应睦州清溪陈硕真农民起义,事平后,分歙东竦口地置址(音荡)野县。
开元二十一年(733年),江南道分置,歙县属江南东道。
乾元元年(758年),拆江南东道为浙江西道与浙江东道,歙县属浙江西道。
大历元年(766), 分歙西、休东八乡地置归德县,并分歙县华阳镇地置绩溪县。
大历五年(770),废址野县,其地复属歙县,并废归德县,其地归属休宁。
至道三年(997年)改道为路,歙县划属江南东路。
宋亡元置江浙行省,歙县属江浙行省。
洪武初年建都应天府,歙县划属直隶,永乐初年移都北京,直隶改称南直隶,简称南直。
清顺治二年(1645年)设江南承宣布政使司,建江南省,歙县属之。
康熙六年(1667年)拆江南省为江苏省与安徽省,歙县属安徽省。
此后直至
,境域与隶属关系基本稳定,据民国《歙县志》所载为:东至昱岭关浙江昌化县界六十公里,西至长充铺(今槐源)休宁县界十八点五公里,南至街口浙江淳安县界五十公里,北至箬岭关太平县界四十公里,西北至汤岭(关)太平县界六十公里,东北至界牌岭绩溪县界十七点五公里,西南至危峰岭(危峰关)浙江遂安县界四十五公里,至相湖岭休宁县界十五公里。
民国元年(1912),废府留县,直属安徽省;3年6月,属芜湖道;17年8月,废道,直属安徽省;21年10月,属安徽第十行政督察区;29年3月,属皖南行署;同年8月,属皖南行署第七行政督察区;抗战胜利后,皖南行署撤销,属安徽省第七行政督察区。
建国后,1949年10月,本县璜尖乡划属休宁县。
1952年8月,屯溪市草市村划属 本县;本县上源、茶源乡划属绩溪县,黄口村划属屯溪市,旃田、呈田划属休宁县。
1955 年12月,坦头、大源两乡划属绩溪县。
1956年元月,本县溪头乡的溪东、洪塘、汪村,竦口乡的江村环村划属绩溪县;同年4月,本县金坑乡划属绩溪县;11月,休宁县白际乡的结竹营划属本县,本县旃田乡的湖驾划属休宁。
1961年4月,属徽州专区。
1964年3月,休宁县柿树岭生产队划属本县。
1973年3月,本县草市大队划属屯溪屯光公社。
1974年以来,属徽州地区。
1984年元月,本县黄山乡(含黄山风景区)共154平方公里范围,划属县级黄山市(原太平县)。
1987年,属黄山市。
1988年1月歙县篁墩乡划属屯溪区;并划出歙县洽舍区所属富溪、杨村、洽舍所,岩寺区所属岩寺镇、罗田、呈坎、潜口乡和郑村乡瑶村,成立黄山市徽州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