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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州区的历史沿革

袁州区先秦

袁州也称宜春,春秋时期先后属吴、越,战国后期归楚。

袁州区秦汉

秦朝属九江郡。

汉高祖六年(前201年),灌婴于此筑城,置宜春县,管辖袁河流域,属豫章郡。

汉元光六年(前129年),宜春县改立为宜春侯国。

汉元鼎五年(前112年),废宜春侯国,复立宜春县,仍属豫章郡。

王莽代汉,改宜春县为修晓县,属九江郡。

东汉建武元年(25年),复改修晓为宜春,隶属豫章郡。

东汉中平二年(185年),划宜春县东境之地(今樟树市西部)置汉平县(孙吴改称吴平县)。

袁州区魏晋

东吴宝鼎二年(267年),析宜春县西境置萍乡县,析宜春县东境钟山以东置新渝县。宜春、萍乡、新渝3县均属安成郡。

西晋太康元年(280年),改宜春县为宜阳县,仍属安成郡。

袁州区隋

开皇十一年(591年),废吴平县入宜阳县,并于宜阳县置袁州。

开皇十八年,改宜阳为宜春。同年,分宜春县东境地复立新渝县。

大业三年(607年),改袁州为宜春郡,治宜春县,领宜春、萍乡、新渝3县。

袁州区唐

武德五年(622年),复改宜春郡为袁州,治所辖县依旧。

贞观元年(627年),分全国为10道,宜春县属江南道。

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分全国为15道,宜春属江南西道。

天宝五年(746年),改袁州为宜春郡,治、辖仍旧。

乾元元年(758年),又改宜春郡为袁州。

袁州区五代十国

宜春县先后属吴、南唐。隶属袁州,仍为袁州治地。

袁州区宋

雍熙元年(984年),划宜春县东境10乡,置分宜县,宜春县仍为袁州治所。

袁州区元

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年),宜春县隶属湖南行省袁州总管府。

至元十九年,升袁州总管府为袁州路,改隶属江西行省,仍治宜春县。

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朱元璋改袁州路为袁州府,宜春县仍为治地。

袁州区明

洪武二年(1369年),宜春县隶属江西布政使司袁州府,仍为府治。

清承明制,宜春县属袁州府,仍旧为府治。

袁州区民国

3年(1914年),裁袁州府,宜春县属庐陵道。

15年(1926年),宜春县直属于省。

20年夏,宜春县属第二行政督察区。

21年又改属第八行政区。

24年又改属第二行政区。

袁州区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7月17日,宜春县全境解放。20日成立宜春县人民政府,隶属江西省人民政府袁州分区,袁州分区驻宜春县。

1952年9月,袁州专区并入南昌专区,宜春县隶属南昌专员公署。

1958年12月20日,南昌专员公署迁宜春县城,1959年元旦,更名为宜春专员公署,宜春县隶属之。

1963年4月18日,宜春县所属镇升格为县级镇,与宜春县同属宜春专员公署。

1967年1月,宜春镇降为区级镇,隶属宜春县。

1979年10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划出宜春县部分地域设立宜春市,与宜春县同属宜春地区行政公署领导。

1985年3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宜春县建置,将其所辖乡镇全部划入宜春市。

2000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宜春地区行政公署,设立宜春市(地级),原县级宜春市改设为袁州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