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也称宜春,春秋时期先后属吴、越,战国后期归楚。
袁州区秦汉
秦朝属九江郡。
汉高祖六年(前201年),灌婴于此筑城,置宜春县,管辖袁河流域,属豫章郡。
汉元光六年(前129年),宜春县改立为宜春侯国。
汉元鼎五年(前112年),废宜春侯国,复立宜春县,仍属豫章郡。
王莽代汉,改宜春县为修晓县,属九江郡。
东汉建武元年(25年),复改修晓为宜春,隶属豫章郡。
东汉中平二年(185年),划宜春县东境之地(今樟树市西部)置汉平县(孙吴改称吴平县)。
袁州区魏晋
东吴宝鼎二年(267年),析宜春县西境置萍乡县,析宜春县东境钟山以东置新渝县。宜春、萍乡、新渝3县均属安成郡。
西晋太康元年(280年),改宜春县为宜阳县,仍属安成郡。
袁州区隋
开皇十一年(591年),废吴平县入宜阳县,并于宜阳县置袁州。
开皇十八年,改宜阳为宜春。同年,分宜春县东境地复立新渝县。
大业三年(607年),改袁州为宜春郡,治宜春县,领宜春、萍乡、新渝3县。
袁州区唐
武德五年(622年),复改宜春郡为袁州,治所辖县依旧。
贞观元年(627年),分全国为10道,宜春县属江南道。
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分全国为15道,宜春属江南西道。
天宝五年(746年),改袁州为宜春郡,治、辖仍旧。
乾元元年(758年),又改宜春郡为袁州。
袁州区五代十国
宜春县先后属吴、南唐。隶属袁州,仍为袁州治地。
袁州区宋
雍熙元年(984年),划宜春县东境10乡,置分宜县,宜春县仍为袁州治所。
袁州区元
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年),宜春县隶属湖南行省袁州总管府。
至元十九年,升袁州总管府为袁州路,改隶属江西行省,仍治宜春县。
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朱元璋改袁州路为袁州府,宜春县仍为治地。
袁州区明
洪武二年(1369年),宜春县隶属江西布政使司袁州府,仍为府治。
清承明制,宜春县属袁州府,仍旧为府治。
袁州区民国
3年(1914年),裁袁州府,宜春县属庐陵道。
15年(1926年),宜春县直属于省。
20年夏,宜春县属第二行政督察区。
21年又改属第八行政区。
24年又改属第二行政区。
袁州区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7月17日,宜春县全境解放。20日成立宜春县人民政府,隶属江西省人民政府袁州分区,袁州分区驻宜春县。
1952年9月,袁州专区并入南昌专区,宜春县隶属南昌专员公署。
1958年12月20日,南昌专员公署迁宜春县城,1959年元旦,更名为宜春专员公署,宜春县隶属之。
1963年4月18日,宜春县所属镇升格为县级镇,与宜春县同属宜春专员公署。
1967年1月,宜春镇降为区级镇,隶属宜春县。
1979年10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划出宜春县部分地域设立宜春市,与宜春县同属宜春地区行政公署领导。
1985年3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宜春县建置,将其所辖乡镇全部划入宜春市。
2000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宜春地区行政公署,设立宜春市(地级),原县级宜春市改设为袁州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