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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气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全国气象工作的组织、建设、规划、管理和业务指导。其前身为1949年12月8日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气象局,1953年转建为中央气象局,1982年改名为国家气象局,转建后的首任局长为中国著名气象学家涂长望。

国家气象局下设有四个直属机构:

(1)国家气象中心。即北京气象中心(见彩图)。由气象通信中心、天气分析预报中心和气象资料中心三部分所组成,是全国气象业务工作的中心。

北京气象中心

(2)卫星气象中心。负责拟订气象卫星的发展规划和提出技术使用要求;管理气象卫星地面业务运行系统,担负卫星资料的接收、处理和分析研究及在气象业务中应用等任务。

(3)气象科学研究院。它是以应用研究为主的综合性研究机构,从事天气、气候、动力气象、热带气象、极地气象、高原气象、应用气象、雷达气象、人工影响天气等理论和技术研究,进行新的气象探测仪器装备的研制和确定计量标准等。它同时是气象科学技术情报资料文献中心,开展气象科技发展动向的分析研究。

(4)气象出版社。负责气象科技图书、刊物、资料、图集等的编辑出版工作。

国家气象局的主要任务有如下5个方面:

(1)建设观测体系,获取气象情报。按照一定的间距,并适当考虑行政区划,在全国各地(包括高山、平原、沙漠、海岛)建立气象观测站网,以统一的仪器和规范进行地面和高空的气象要素探测;使用天气雷达探测云、雨、台风,特别是强对流天气;利用气象卫星,从空间对地球进行大范围的气象探测。此外,还要进行专业气象观测,如农业气象观测、空气污染气象条件观测等,通过这些观测,以获取不同空间、不同环境、不同时间的气象情报(见中国气象观测网。

(2)组建通信网络,传递气象情报。以装备大型电子计算机的北京气象通信枢纽系统为中心,通过国内各区域气象通信枢纽,采用无线或有线电报、电话、电传、传真、广播等手段与气象台站相联通,收集和传递气象情报。北京气象通信枢纽还与世界气象组织的全球气象电信主干线的电路联接,进行国际气象情报的传递和交换(见气象情报传输)。

(3)建立天气分析预报体系,预测未来天气变化。国家气象中心是全国天气分析预报业务的中心,对中国、北半球以至全球的大气运动状况和天气演变进行分析。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气象台和各地区的气象台,以及军队和各专业部门的气象组织,参考国家气象中心制作的天气分析预报资料图表,制作各自管辖区域内和各专业需用的天气预报。设在各地的县级气象站,也在上级气象台预报的基础上,制作本地的天气预报。

(4)建立资料加工系统,整编出版气象资料。北京气象资料中心除指导各级气象台站逐级整编所获取的各种气象观测资料外,还负责资料的审核、整编、分析和出版工作。日常出版发行的有多种气象纪录月报、年报以及各类气候图集。它们是进行气候分析、开展科学研究的基本资料(见 气象资料出版物)。

(5)建立气象服务体系,开展气象情报、预报、气候服务。除定时通过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发布天气预报外,还普遍开展电话气象预报服务。对台风、寒潮、大风等灾害性天气,按其影响的地区范围,分别由国家气象中心和有关各级气象台根据时间的缓急、危害的程度,发布灾害性天气消息、警报或紧急警报。各级气象台站还以天气公报、长期天气展望、重要天气分析等书面材料,向各级政府机关和经济部门进行服务。对于农业、牧业、林业、渔业、航空、航海以及许多工矿部门,则根据生产的要求进行不同内容的专业情报、预报、气候服务。

此外,国家气象局还为本部门培养技术干部(见中国气象教育机构)和供应气象仪器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