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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家档案馆

美国保管联邦政府档案的机构。根据1934年关于建立该馆的法令建立, 直属联邦政府,馆长由总统任命。1949年改属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局。馆址在华盛顿宪法路。

馆藏档案截至1984年达140万立方英尺,计有约30亿页原件、14万卷影片、500万张照片、200万幅地图和图表、20万件建筑和工程设计图、11万多件录音档案、800万张宇航照片。集中了历届联邦政府军事、外交、内政、财务和农业等各部门的重要档案。历史档案中有 550卷大陆会议记录、林肯解放黑奴的宣言、1776年的《独立宣言》、1789年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91年的"权利法案"(美国宪法修正案)等;军事档案中有关于对印第安人的战争、两次世界大战、军工生产、军事教育、民兵作用和抚恤金的档案;外交档案中有1803年购买路易斯安那的条约、1979年与中国签定的建立领事关系和开设总领事馆的协议等。3 件立国文献独立宣言、美国宪法、权利法案用玻璃青铜盒精心保存,并放在展厅永久展出 (见彩图)。馆藏还包括大量外国档案的缩微副本。

美国《独立宣言》等开国文献被妥善保存在国家档案馆内美国国家档案馆藏美国国玺印模

该馆大楼1931年动工,1935年建成使用,为古代神庙式建筑。库房为密闭式,可容100万立方英尺档案。1967年在大楼附近增加一座附属库房;1982年又在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大增加一座附属库房,存放地图、建筑图纸和部分声像档案。1968年起,在11个城市如费城、芝加哥、西雅图等建立分馆,以保存联邦政府在地区性活动中产生的档案文件和国家档案馆馆藏中对地方研究者有意义的档案缩微副本。分馆的馆藏量约占联邦政府档案总藏量的19%。

美国国家档案馆库房

国家档案馆及其分馆均向社会开放,凡持有身份证明的、年满16周岁的公民均可来馆查阅档案、亦可函购或电购缩微副本。每年接待查档者约20万人次。馆藏档案分特殊保密规定和一般保密规定两种,前者由移交者或捐赠者提出并经该馆同意,后者由该馆决定。凡涉及国家安全、军事机密、企业情报、个人医疗状况和著作权的,都有保密限制,非解除限制不得向社会开放。该馆出版过6部档案馆指南,从第2部起每一部都是前一部的续编,到1984年共介绍了500多个文件组合。(见彩图)

美国国家档案馆外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