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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的历史沿革

吉木萨尔县

吉木萨尔县

汉代随着西域都护府的建立,汉朝政府开始了对西域广大地区的控制,并在天山南北开始屯田。

东汉永平十七年(74),汉政府派戊尉耿统领数百人屯田于今吉木萨尔县北庭故城。

唐朝建立后,唐朝政府对西域采取了一系列政治、军事等统治政策。

贞观十四年(640),唐政府在今吉木萨尔县境内设立庭州,辖东至蒲类海(巴里坤湖),西至石漆河(精河),北临沙漠,南依天山的广大区域。建州初,设金满、蒲类、轮台三县,州治金满城,后增西海县庭州辖四县。金满县在今吉木萨尔县境内,下辖两个乡,县与州同治金满城。

长安二年(702),武则天政府为增强军事防御力量,升庭州为北庭都护府,府治北庭城(金满城),它既是军事指挥机关,又是行政管理机构,为天山北麓的政治、军事中心和交通枢纽。而金满县的建置随着都护府建置规格的升高而撤销。

景云二年(711),北庭都护府升格为北庭大都护府,下设2个都护府,23个都督府,辖伊州、西州、庭州三州,成为唐朝在西域的最高军事指挥机关,管理天山以北东起蒲类海,西至咸海广大地区的军事政务,受其节制的军队有十万余众。

乾隆二十四年(1759)设济木萨巡检,管理民屯粮食收支、监放军粮与地方防务。

乾隆三十二年(1767),清政府开始在济木萨屯田,设屯田绿营兵775人,屯田2万亩。

乾隆三十七年(1772),纪昀、余永斋等到济木萨勘定提督后营兵驻防地,看到北庭故城毁坏严重,无法修复,故放弃。于是在济木萨修恺安城。并先后在济木萨境内沿官道修筑育昌堡、时和堡、惠徕堡,内设参将、守备、千总、把总衙署,经营屯田,管理卡伦,并分驻提标绿营兵千人防守。其在军政上受乌鲁木齐提督统领,民政上归镇西府奇台县管辖。

乾隆四十一年(1776),清政府撤销济木萨巡检设县丞,隶属迪化州阜康县。县丞辅佐知县管理四十里井以东至白杨河、大泉之间的民政。

光绪二十年(1894)重建恺安城,改名孚远城。

光绪二十八年(1902),济木萨县丞升格为县,以城名为县名,名孚远县,治所孚远城,隶属于镇迪道迪化府,后隶属于迪化道。

1950年成立孚远县人民政府,隶属迪化专员公署。

195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孚远县更名为吉木萨尔县,隶属于乌鲁木齐专员公署。

1958年5月,乌鲁木齐专区撤销,吉木萨尔县隶属昌吉自治州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