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居延遗址
居延遗址,分布于今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和甘肃省金塔县境内,是包括汉代张掖郡居延、肩水两都尉所辖边塞上的烽燧和塞墙等遗址在内的遗址群,因遗址的所在地在古代泛称为“居延”而得名。居延遗址始建于汉武帝太初三年(公元前102年),汉代将领路博德沿额济纳河修筑塞墙、城障、烽火台、坞壁等建筑以防备匈奴的进攻。这条防线是汉通西域的交通要道和河西走廊的屏障,也起到了切断匈奴与羌联系的作用,在汉对匈奴的战略上也有特殊的意义。居延遗址废弃于东汉末年,现存主要遗址有居延城、破城子、大方城、小方城、大湾城、地湾城、肩水金关、双城子及烽火台等二百余处,这些遗址自东北斜向西南分布,全长约250公里。1988年,居延遗址由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黑城遗址由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归入居延遗址。
1930年,西北科学考察团曾对遗址作过考古调查,成员中瑞典人贝格曼对居延地区的二百余座遗址进行了调查编号,并发掘了其中二十九个地点,获汉简一万四千余枚,总称为“居延汉简”。1972-1986年,甘肃省居延考古队又对遗址作了复查,并发掘了破城子甲渠候宫遗址、甲渠第四燧遗址和肩水金关遗址。这次考察新获汉简两万余枚,后被称为“居延新简”。
居延遗址甘肃境内部分位于金塔县东北145公里的黑河河岸,有大湾城、地湾城、肩水金关遗迹三部分。大湾城是汉代肩水都尉府的所在地,遗址平面呈长方形,南北长350米,东西宽250米,总面积8.7万平方米,由外城、内城和鄣三部分组成。内、外城现仅存几段残高1米左右的城墙和两座残高7米的烽台。鄣位于城内西南部,南北方向,保存较好,墙系夯土板筑,残高8.5米,夯层厚0.2米,基宽4-6米;门在东墙,由两座门橹构成,门宽5.2米,进深17.5米,有坡道可上门顶,顶上建筑已毁;鄣四周又有两道平行的土墙,今存东面一段,鄣内有后期所筑土坯房三间。
地湾城由三坞和一鄣组成,是汉代肩水候官所在地。现仅存一鄣,鄣为正方形,边长22.5米。墙体为夯土板筑,厚5米,高8.4米,夯层0.2米,在北墙离地4米和东南墙角离地2米处,有成排木棍洞。鄣外有三个坞壁,内有三座长方形房屋遗址。1930年在此出土了两千余枚汉简,以及帛书、铁器、铜器等,1986年又出土了一千余枚汉简。
肩水金关遗址是肩水候官所属的一座烽塞关城,可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关门遗址,门洞宽5米,门两侧有夯土筑的长方形墩台,台内辟有居室和通向门楼的阶梯;另一部分是鄣坞,在关内的西南方。鄣在坞的西南角上,约13米见方,鄣的西北角上还建有一个7.8米见方的土台;坞约35米见方,规模比候官治所的鄣坞要小一些。1930年在此出土汉简八百五十余枚,1973-1974又出土了一万余枚,另外还有其他遗物如刀、剑、镞等武器一千余件。
黑城遗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达赖库布镇东南约35公里、纳林河东岸荒漠中,包括早晚两座城址,即西夏黑水城遗址以及在其基础上扩建的元代亦集乃路城址。现存城墙为元代扩筑而成,平面为长方形,东西长434米,南北宽384米,周围约1600米,最高达10米,东西两面开设城门,并加筑有瓮城。城墙西北角上保存有高约13米的覆钵式塔一座,城内的官署、府第、仓敖、佛寺、民居和街道遗迹仍依稀可辨。城外西南角有伊斯兰教拱北一座,巍然耸立地表。
居延遗址出土的居延汉简和居延新简内容十分广泛,涉及汉代社会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科技、法律、哲学、宗教、民族等许多领域,它不仅记录了居延地区的屯戍活动,而且还保存了一批从西汉中期到东汉初年的官方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