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xinyong huobi
[外文]:credit money
代替金属货币充当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的信用证券。在交易中流通的期票、汇票、银行券和支票等,都属于信用货币。它体现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信用关系。
沿革和性质信用货币是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在金银铸币流通的情况下,由于金银采掘量有一定的限制,货币数量的增加赶不上流通对货币需要量的增长。与此同时,由于信用制度的扩大,使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随之扩大,从而为信用货币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性。这样,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日益发展的基础上,期票、银行券、支票以及汇票等形式的信用货币,便直接从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中产生出来。信用货币一经产生,便具有双重的性质:一方面,它是体现债权与债务关系的信用证券;另一方面,又是以信用为基础的货币符号。它本身并无价值,但可以在流通中代替金属货币,因为它代表着一定量的货币,或者随时可以兑换现实的货币(如银行券和支票),或者可以通过贴现等形式转变为货币(如期票)。
期票在商品赊购交易中,资本家购进某种商品,可以不必支付现款,只需开出一张定期偿付欠款的债务凭证交给对方。到期时,持票人可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索取现款。尚未到期的期票,经债权人在其背面签字表示承担债务,持票人也可以把它用作购买手段或支付手段,去购买商品或偿还债务。此外,持票人还可以将尚未到期的期票向银行申请贴现。受票人可根据利息率从中扣除期票到期以前这段时间的利息。
信用货币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流通中金银铸币数量不足对商品交换的束缚。一般的做法是:在大宗交易中使用信用货币,在小额交易中仍用金属铸币。期票作为资本主义商业信用的一种形式,在流通中代替金属货币执行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的职能,可以促进商品流通,加快资本周转速度,减少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流通量。但是,在资本主义的现实经济活动中,期票的转手并不一定伴随着商品的流转,因此,在期票的辗转流通中,只要其中的一个环节发生故障,到期的期票就无法兑现,并会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加上资本主义社会内投机、欺诈行为的盛行,信用货币广泛使用的结果,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流通和生产领域中的混乱。
银行券在商业票据流通的基础上产生、并以银行信用为担保的银行券,也是一种信用货币。持有者可以用它来代替金属货币使用。它没有固定的支付日期,可随时兑换黄金;它的票面金额是固定的整数,便于流通;它以黄金和票据作担保,信用基础比较稳固,可以在银行信用所及的广大范围内流通。但是,由于各国相继放弃金本位制,停止银行券兑换黄金,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发行不兑现的纸币作为流通手段。纸币与银行券不同,它不以商业票据和黄金作准备,不能兑换黄金,事实上已不能称为信用货币。它是根据政府法令发行的。政府为弥补财政赤字滥发纸币,往往造成通货膨胀。
支票随着资本主义银行业务的发展,支票便在流通中发挥了通货的作用,成为代替货币支付债款和在存款人之间进行转帐结算的主要形式。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银行支票便已成为主要的信用货币。据统计,1937年据以签发支票的活期存款在货币供应量中的比重,美国占81%,英国占73%,日本占61%,法国占41%。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银行支票仍然是资本主义国家主要的流通手段,近年来约占有些国家货币供应量的90%。它不仅在批发贸易,而且在零售贸易中都当作重要的支付手段。60年代以来,银行垄断资本为了加强竞争地位,追逐高额利润,千方百计地改进银行业务,信用货币使用的范围更加扩大。
利用支票作为支付手段,可以减少货币流通量,节约流通费用。但在经济危机阶段,由于生产萎缩,企业倒闭,银行破产,支票往往不能兑现,这势必影响生产和流通的正常进行。所以,信用货币一方面有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信用货币流通范围的过度扩展,使得货币作为支付手段所包孕的危机的可能性也增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