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初年(1880年)改都为镇,黄旗都仍沿旧称。
清宣统二年(1910年)改镇为区,南头地属黄旗都改为第九区。
民国十九年(1930年)5月,第九区改为东海区,南头属东海区。
民国二十年(1931年)9月,中山县东海区改为第九区,南头属第九区坡头孖沙乡。
民国三十年(1946年)9月,中山县撤销区建制,改设为67个乡镇,南头属文明乡之坡头孖沙。
1949年冬,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南头属第九区文明乡(辖12个村)。
1953年6月,南头属第七区,驻团结乡,辖乡12个。
1954年4月,东凤、复合称南头公社。
1955年8月,设置南头区,驻团结乡,辖乡12个,行政村39个。
1957年2月,设置南头乡,驻团结村,辖行政村3个。
1957年2月改称南头乡并分出东凤乡。
1958年8月—10月改为南头公社后归并小榄公社称为南头耕作区,辖生产营3个。
1961年8月中山县恢复区建制,改为南头区驻团结,辖公社3个,生产大队43个,其中南头公社辖生产大队11个。
1967年12月,复称南头公社,驻东凤圩,辖生产大队20个,生产队225个。
1974年1月,南头公社析出东凤公社,驻南头圩,辖9个生产大队,114个生产队。南头圩及7个生产大队:民安、团民(南头、汲水)、合生(华光)、结合(北帝、穗西)、滘心、红星(将军)、新风(低沙)。
1976年12月,南头公社辖圩1个:南头圩;生产大队9个:南头、汲水、民安、合生(华光)、结合(北帝)、穗西、滘心、将军、低沙。
1981年,南头公社,驻南头圩,10个自然村,辖1圩,9个生产大队、生产队117个。
1984年2月,中山县改为中山市,南头复称南头区,驻南头圩,辖乡9个。
1986年12月,南头改称南头镇,驻南和东路,辖居委会1个,9个村。
1990年12月,各村设管理区;南头镇辖1社区、9个管理区,辖9个村。南头社区、南头、汲水、民安、北帝、穗西、华光、滘心、将军、低沙。
1991年,南头镇辖1社区,设10个管理区,辖10个村;1991年孖沙管理区、村入南头镇。
1998年撤销管理区。
2001年11月,10个村合并为6个村;穗西与孖沙合并称为穗西村,孖沙村包括4个自然村:穗隆围(村)、穗头围(村)、七娘庙、铺头华(九顷、上沥)。
2005年,南头镇辖1个社区,6个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