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嘉靖末年,坦洲西北丘陵地区属谷字都,东南部属恭常都。镇中心区浅滩淤积于明代。
清道光七年(1827年),谷字都改称谷都,坦洲西北部属谷都,东南部属恭常都。
清光绪六年(1880年),谷都改称谷镇,恭常都分称上恭镇和下恭镇,坦洲分属谷镇和下恭镇。
清宣统二年(1910年),属香山县第五区、香山县第七区。
1946年撤区称乡,分属五岳乡、三洲乡和凤山乡。
1949年11月复属第五区的五岳乡、三洲乡和凤山乡。
1953年属第三区,1955年改称坦洲区。
1957年,划出翠微、康济、造贝归珠海,改称坦洲乡。
1958年8月,改称前锋人民公社,同年10月并入三乡大公社,称坦洲耕作区。
1959年复分称坦洲公社,1961年称坦洲区,1963称坦洲公社,1983年复称坦洲区。
1986年12月,坦洲区改称坦洲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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