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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元阳县五举措保障渔业生产安全

元阳县渔业安全生产在宣传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的保证下,2013年渔业生产安全,达到了“零事故”目标。

一、与养殖户及船主签订2013年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2013年1月8-9日,元阳县渔政监督管理局组织渔政人员深入电站库区,与南沙电站和马堵山电站库区的养殖户及船主签订2013年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开展渔船年检工作。2013年8月12日,共检验了登记在册的13艘渔船(其中机动渔船10艘,非机动渔船3艘)。经检验,13艘渔船均合格。

三、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工作。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期间组织渔政人员对全县14个乡镇的集农贸市场的农产品(水产品)零售商、饲料销售商及电站库区养殖户开展节前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和整治。对饲料、鱼药经销商、养殖户的养殖环境、投入品使用及养殖生产记录等情况进行检查,从源头上确保了水产品质量安全。

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为保证元阳县渔业生产安全,一是结合元阳县实际,编制了《元阳县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元阳县农业局集中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及《2013年元阳县渔船船用产品质量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并以元农(渔)发文件下达各养殖企业及养殖户;二是及时组织渔政人员深入渔业重点区域开展渔业生产安全大检查;三是与电站业主协调,要求电站业主及时提供开闸放水信息。

五、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活动。参加全县 “安全生产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1月14日“送法下乡”、11月29日“平安元阳、法治元阳”等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