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记账法大致起源于十三十四世纪,产生于资本主义开始萌芽的意大利,到15世纪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复式记账法."借贷"两字的含义,最初是从借贷资本家的角度来解释的,即用来表示债权(应收款)和债务(应付款)的增减变动.借贷资本家对于收进的存款,记在贷主的名下,表示债务;对于付出的放款,记在借主的名下,表示债权.这时"借贷"两字表示债权债务的变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活动的内容日益复杂,记录的经济业务已不再局限于货币资金的借贷业务,而逐渐扩展到财产物资,经营损益等.为了求得帐簿记录的统一,对于非货币资金借贷业务,也以"借贷"两字,记录其增减变动情况.这样"借贷"两字就逐渐失去原来的含义,而转化为纯粹的记账符号. 因此,现在讲的"借贷"已失去原来的字面含义,只作为记账符号使用,用以标明记账的方向.目前,借贷记账法已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广泛采用的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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