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1月1日,政务院批准设立县级泉州市,隶属晋江专区专员公署。
1951年1月,泉州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以晋江县(泉州地区时称晋江地区)城区及城郊8个乡为行政区域,即今鲤城区。
1950年11月1日,政务院批准设立泉州市(县级),隶属晋江区专员公署。
1951年1月,泉州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以晋江县城区及城郊8个乡为行政区域。
1971年1月,晋江县北部的河市、马甲、罗溪3个公社及国营双阳华侨农场划归泉州市管辖。
1985年5月14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晋江地区行政公署,设立泉州市(省辖地级市),实行市带县体制,原泉州市的建制改设为区的建制,因泉州古城状若鲤鱼,故取名为“鲤城区”。
1985年12月31日,鲤城区人民政府成立,归属泉州市,并为泉州市政府驻地。
1997年6月3日,根据“大泉州”发展规划的需要,国务院批准泉州市增设丰泽、洛江2个区,原鲤城区行政区域调整为三个市辖区,1997年09月29日,洛江区人民政府正式挂牌办公。
2003年12月,全区共辖有万安、双阳2个街道办事处,河市、马甲、罗溪3个镇,虹山1个乡,11个社区居委会,74个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