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电器触点应能接通和断开电压不大于250V的直流有感负荷电路(电路的时间常数一般取为5ms,直接出口跳闸继电器取为40±5ms)和电压不大于250V的交流电路(电路的功率因数为0.4±0.1),触点的额定负载根据使用的要求从下列数值中选取。 触点长期允许通过电流:5;2;0.5A(交流为有效值)。 触点的允许断开功率直流:50;20W. 交流:500;250VA. 触点允许闭合电流:5;2;0.5A. 2.继电器的触点应具有短时承受过载的能力,经过载后的触点仍应维持正常的工作特性,若无特殊规定,触点应能五次可靠闭合与断开产品技术条件所规定的开闭能力的1.5倍,此后触点无损坏,符合2.6条的各款要求。 3.触点的接触电阻及机械调整参数——触点间隙,触点超行程,触点压力;如有特殊要求,应在产品技术条件中规定。如无特殊要求,动合触点间隙应不小于1mm.动断触点间隙应不小于0.8mm,触点超行程应不小于0.5mm. 4.装有多对触点的继电器,应妥善调整,保证触点动作可靠与同时性,触点不应有肉眼能分辨出的先后动作。 5.触点的动作与返回应干脆可靠,在动作与返回过程中,应尽量消除或减轻触点的回跳现象,不允许因回跳而影响下一级电路的正常工作。 6.继电器在承受如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外部机械振动及冲击的作用下,触点不允许产生误闭合或误断开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