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撤销县级宿迁市,成立地级宿迁市,原县级宿迁市分为宿城区和宿豫县。龙河乡归宿豫县管辖。2000年撤乡建镇,辖夹河村、双蔡村、大罗村、桥庄村、姚庄村、沈桥村、和平村、陈圩村、挑沟村、戚圩村、董王村等11个行政村和朱大兴居委会、龙集居委会2个居民委员会。2004年撤销宿豫县,设宿豫区,宿城区和宿豫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进行调整。龙河镇属宿城区。2013年11月27日成立宿迁市宿城区龙河新城,下辖龙河镇和罗圩乡以及埠子镇托管的祠堂、靳桥两个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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