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朝(502年后),江都县历北齐、陈、北周,时废时置。北齐、北周复立江都县时,均隶属江阳郡。
隋开皇初年(581年后),江都县属吴州。
隋开皇九年(589年),直属扬州。
隋大业元年(605年),隶属江都郡。
唐武德三年(620年),江阳县并入,江都县又划分至兖州。
唐天宝元年(742年后),江都县又先后隶属广陵郡、江都府。
宋至道三年(997年),江都县属淮南东路,与广陵县同属扬州府,史称“一府两县”。
元至正十七年(1357年),朱元璋占领南京后,江都县先后隶属淮海府、维扬府、扬州府。
清雍正九年(1731年),析江都以西之地为甘泉县,同受治于扬州府。
1911年底,甘泉县又并入江都县。
江都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为适应革命斗争形势的需要,曾三次以通扬运河为界分县:
1942年9月,第一次分县,通扬运河北称江都县,通扬运河南称邗东县,1943年4月两县合并称江都县;1945年4月两县合并称江都县;1948年11月第三次分县,河北称江都县,河南又称邗东县,1949年1月两县合并仍称江都县。建国后,江都县治所设于仙女镇,江都县的辖境包括邗江区。
1956年设仙女镇以西之地为邗江县。
1994年7月,江都撤县设市。
2011年11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撤市设区,称为扬州市江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