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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的历史沿革

景宁县境西周属越。春秋仍属越地。

三国是属临海郡,隋开皇九年(589年)废永嘉、临海二郡,置处州设立括苍县(含景宁地域)。

明景泰三年(1452年)巡抚孙原员以“山谷险远,矿徒啸聚”为由始置景宁县,属处州府。清沿其制。

辛亥革命(1911年)后,属处州军政分府。

1914 年属瓯海道。

1927年直属浙江省政府。

1935年9月属浙江省第九行政督察区。

1948年4月,属浙江省第六行政督察区,7月属浙江省第七行政督察区。

1949年5月12日景宁城解放,5月21日建立景宁县人民政府,属丽水专区。

1952年丽水专区撤销,改属温州专区。

1960年并入丽水县。

1962 年划丽水县原云和县、景宁县辖地置云和县,属温州专区。

1963年5月丽水地区复设,辖云和县(含景宁)。

1984年6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以原景宁县地域建立景宁畲族自治县。

1985年4月22日,即畲族传统的“三月三“节,县人民政府在驻地鹤溪镇举行盛会,庆祝中国第一个畲族自治县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