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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的历史沿革

夏、商、西周为瓯地。春秋战国时期为瓯越地。秦属闽中郡。

西汉惠帝三年(前192),立越王勾践七世孙驺摇为东海王,都东瓯(今温州市),为东瓯国土。始元二年(前85),以东瓯地置回浦县,属会稽郡,为回浦县地。

东汉建武初(25),省回浦入鄞县。章和元年(87)析回浦故地置县,名章安,为章安县地。建安四年(199),分章安县南乡置松阳县,仍属会稽郡,为松阳县地。三国吴太平二年(257)分会稽郡东部置临海郡,松阳县属之。东晋太宁元年(323)分临海郡置永嘉郡,松阳县属之。历南朝宋、齐、梁、陈不变。

隋开皇九年(589),废临海、永嘉二郡为县,分松阳东乡置括苍县,置处州,治设括苍。十二年(592),改处州为括州。大业三年(607),括州改称永嘉郡。

唐武德四年(621),复为括州,括苍、丽水二县属括州。八年(625)省丽水入括苍。万岁登封元年(696)分括苍、永康两县地置缙云县。景云二年(711),析括苍置青田县。天宝元年(742),改括州为缙云郡。乾元元年(758)复改郡为州,括苍属括州。大历十四年(779),避德宗讳,改括州为处州,改括苍县为丽水县。《元和郡县志》:“丽水本名恶溪,以其湍流阻险,九十里间五十六濑,名为大恶,隋开皇中,改为丽水,皇朝因之,以为县名”。《名胜志》:“以县北七里有丽阳山,故以丽水为名”。《栝苍汇纪》:“县北七里有丽阳山,下环清溪,县名丽水以此。”

五代十国,莲都区为吴越国地,属处州。太平兴国三年(978),吴越归宋,州县沿前代。

元至元十三年(1276),改州为路,丽水属处州路。

明代改路为府,莲都属处州府。景泰三年(1452),分丽水浮云乡、元和乡之半置云和县;析宣慈乡、应和乡及懿德乡之半置宣平县。

清代莲都属处州府,直至宣统三年(1911)七月,除丽水县,划归府兼理。自隋建州设县以来,丽水历为州、郡、路、府治所。

1911年(清宣统三年)11月25日,光复军光复丽水,立处州军政分府,兼理丽水县事,上隶浙江军政府。

中华民国三年(1914)行省、道、县三级制,丽水县属瓯海道。

民国十六年废道,行省、县二级制,丽水县直属省。

民国十九年省分设县政督察区,属第十一区,后改第二特区。

民国二十四年,改设行政督察区,丽水县属第九行政督察区。

民国三十七年4月,改第六区,七月改第七区。丽水县均为督察专员公署驻地。

1949年5月10日,丽水县解放,属浙江省第七专区。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丽水县属丽水专区。

1950年4月,县府迁驻碧湖镇。

1952年1月,撤丽水专区,丽水县属温州专区。5月13日。县府迁返城关镇。

1958年7月、1960年2月,云和、景宁两县先后并入。

1961年6月1日,县府迁驻云和镇。

1962年4月分云和县,县府迁返城关镇。

1963年5月,复设丽水专区,丽水县属丽水专区,仍为专署驻地。

1968年11月专区改称地区,丽水县属丽水地区。

1986年3月1日,国务院批准撤丽水县置丽水市,仍属丽水地区。

2000年6月6日,国务院批准撤消县级丽水市,设立莲都区,以原县级丽水市的行政区域为莲都区的行政区域。莲都区为新设立地级丽水市的驻地。

地名由来

莲都区名的由来是因丽水城依山傍溪,在环山之中,形如莲瓣,宋代以后别名莲城,丽水又特产“处州白莲”,定“莲都”为市辖区区名,意欲将美丽的莲都建成繁华的都市。此一区名系从全丽水地区2000多参与区名征集者中精选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