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罗城沿革
罗城县,汉至南朝齐皆为潭中县地,南北朝梁中大通五年(553年)析潭中县地置黄水县,为建县之始,属黄水郡(县治在今黄金一带)。
隋开皇年间,黄水郡废,黄水县直隶东宁州。开皇十一年(591年),于今东门镇一带增置临县,属东宁州。开皇十八年(598年),两县改隶融州。大业二年(606年),废黄水,临二县,并入今融水苗族自治县境之义熙县。次年改州为郡,义熙县属始安郡。
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置临,黄水两县,并于今东门镇一带新置安修县,俱属融州。五代因之。
宋开宝五年(972年)析武阳、融水等县地置罗城县,始得县名,属融州。熙宁七年(1074年),罗城、武阳两县俱废,并入融水县。崇宁元年(1102年)置武阳寨、罗城堡。翌年,废罗城堡置乐善州(罗善寨)。旋废,仍属融水县。
元因之。
明洪武二年(1369年)割融水县地复置罗城县,清朝,依旧隶属柳州府。清咸丰七年(1857年),大成国起义军攻占罗城,改县名为朝阳县。十一年(1861年)清军占罗城,复名罗城县。
民国二年(1913年)六月。属柳江道,十六年(1927年)直隶广西省政府,十九年(1930年)属宜山民团区,二十一年(1932年)改属柳州民团区,二十三年(1934年)三月改属柳州行政督察区,二十九年(1940年)四月属第四行政督察区,三十一年(1942年)三月改属第二行政督察区,三十七年(1948年)十月又改属第十行政督察区,次年七月改属第十五行政督察区。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天河沿革
天河县,汉至隋朝均无建制。
唐贞观四年(630年)始置天河县,初属粤州。天河县县治初在今四把乡里胜村旧县屯,传说因附近兰靛村后山,每逢大雨即有瀑布自山间飞流直下,宛似银河从天落而得名。又传因附近之北陵山顶有小河,俗称天河。县名据此而定。
乾封年间(666~668年)改属宜州。天宝元年(742年)改隶龙州郡。乾元元年(758年)复隶宜州。
五代因之。
宋庆历三年(1043年)改隶庆远府。大观元年(1107年)改属融州。北宋初,今县境尚置有乐善羁縻县(一说州),治今宝坛乡四堡。
元初,仍属庆远府,至元十六年(1279年)改属庆远路。大德元年(1297年)改属庆远南丹溪洞等处军民安抚司。
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属庆远府。洪武二年(1369年)又改隶庆远南丹军民安抚司,次年复隶庆远府。弘治九年(1496年)九月,析天河县十八里地置永安长官司,寻又省废入天河县。
清朝,仍属庆远府。其中,天河县承审置于明弘治五年(1494年),治今宜山县东北之永顺副长官司。
民国二年(1913年)六月,属柳江道,十六年(1927年)直隶广西省政府,同年,永顺副长官司改土归流并入天河县。十九年(1930年)属宜山民团区,二十一年(1932年)改属柳州民团区,二十三年(1934年)3月改属柳州行政监督区,二十五年(1936年)十月改属庆远行政监督区,二十九年(1940年)四月属第七行政督察区,三十一年(1942年)三月改属第二行政督察区。三十七年(1948年)十月改属第十行政督察区。
解放初期,罗城、天河两县属庆远专区。
1950年,两县改属宜山专区。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合并后
1952年7月,经广西省政府报请中南军政委员会核转,政务院1953年4月23日批准,撤销天河县,其行政区域并入罗城县。
1956年3月,罗城县改属宜山地区,1956年7月改属柳州专区,1965年5月改属河池专区,1971年改属河池地区。
1983年8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罗城县,设立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以原罗城县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属河池地区管辖。
2002年6月1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河池地区,设立地级河池市,罗城由河池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