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周时,区地为雍州陈国地。
西周为散、(音鱼)封国。境南散关、大散岭、散水,皆以散得名。东周秦文公筑陈仓城,秦孝公设陈仓县。
自秦汉至隋,渭滨区均为陈仓县辖。
唐乾元元年(758),改陈仓为宝鸡,自唐宋直至民国,区地属宝鸡县。
民国28年(1939),实行“新县制”,将全县28个联保划编为22个乡、镇。靠近县城和东关的渭河北岸,时已形成街市,被划为河滩镇;今区辖郊区,分别划为鸡峰乡、神农乡、云栈乡。
民国36年(1947),河滩镇改称渭滨镇。
1949年7月14日,宝鸡解放。宝鸡市人民政府成立后,在原宝鸡县渭滨镇地区设置渭滨区。
1950年6月,各区以序号为名,渭滨区称第三区。
1951年9月,区划变更,渭滨区称第四区。
1955年7月,恢复渭滨区名称。
1958年12月,渭滨区并入金台区。
1962年12月,恢复渭滨区行政建置。
1971年2月和12月,清姜区和郊区3个农村公社相继并入渭滨区。同年3月和10月,经省革委会和国务院批准为县级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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