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塑胶企业在本市晚报上作虚假广告,声称提供质优价廉的塑钢门窗。李林看到广告后,按照晚报上提供的电话,买了一套塑钢门窗。哪知没用几日就出现断裂现象。以下对于李林实现自己的权利的方式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只能找到该塑胶企业要其承担责任
B、不可以要求晚报承担赔偿责任
C、自认倒霉
D、晚报不能提供该塑胶企业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的规定,针对塑胶企业在本市晚报上作虚假广告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李林原则上是通过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实现自己的权利。但同时在晚报不能提供塑胶企业的真实名称、地址时,李林则可以要求晚报承担赔偿责任。故D项为正确答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的意思应分解如下:(1)一般情形下,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而受损的,只可以追究经营者的民事赔偿责任,而无权追究广告经营者的民事赔偿责任。(2)前种情形下,消费者只能请求行政机关追究广告经营者的行政法律责任(而非民事赔偿责任)。(3)唯在广告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的,即消费者无法追究经营者的民事赔偿责任情形下,消费者始可要求广告经营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