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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的历史沿革

朝阳是一座历史古城,曾称“龙城”、“黄龙城”等。故建区时取“龙城”二字,称为“龙城区”,属朝阳市管辖。

1980年1月,设立朝阳市马山街道办事处和半拉山街道办事处,将铁匠炉大队划归七道泉子公社,新荒地生产队和哨口大队划归城郊公社,大西山生产队划归新建的马山街道办事处,半拉山大队划归新建的半拉山街道办事处领导。

1984年6月30日,国务院批准朝阳市恢复升格为省辖地级市,设立双塔、龙城两个区。将朝阳县的长宝营子、西大营子、他拉皋、边杖子四个乡划归朝阳市,和原朝阳市七道泉子乡合并设立龙城区。

1984年9月,龙城区正式成立;同时撤销西大营子乡、七道泉子乡,设立西大营子镇、七道泉子镇。子乡、长宝营子乡3个乡。

1992年,设立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以龙城区部分行政区域为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区域。

1993年1月至3月,朝阳市政府批准:将龙城区的他拉皋乡、长宝营子乡划入双塔区管辖;将龙城区西大营子镇的郭家、波赤、东山、拉拉屯四个村划入朝阳县管辖;将朝阳县的召都巴镇、双塔区沈承路以西(包括龙城区政府所在地)以及新华街道划入龙城区管辖;将双塔区孟克乡的东三家村、八里堡乡的吴家洼村划归龙城区七道泉子镇管辖。

2002年底,朝阳市政府批准:撤销七道泉子街道办事处,设立七道泉子镇;将双塔区他拉皋镇和长宝营子乡划归龙城区;将龙城区七道泉子镇的吴家洼南村、北村,七道泉子南村、北村,下河首村,东三家村划归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代管。

2003年5月,朝阳市政府批准设立朝阳龙城工业园区。

2006年4月11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调整朝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06]9号):将朝阳市双塔区站南街道八里堡村、朝阳县大平房镇和联合乡划归朝阳市龙城区管辖。朝阳市政府于2005年11月批准;2006年3月正式实行以下调整:将他拉皋镇、长宝营子乡划回双塔区管辖;将双塔区站南街道八里堡村和和平社区、朝阳县大平房镇和联合乡划归龙城区管辖;将龙城区政府和龙城区法院现址由双塔区划归龙城区的龙泉社区管辖;龙城区(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增设龙泉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