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为平州北境。隋为河东郡北境。唐宋均属契丹地。辽为东京道之北境。金分属北京开元路之西北境。明为福余(扶余)卫地,向为蒙古游牧之地。
清为科尔沁、达尔罕、宾图三王旗地。光绪四年设康家屯分防经历,治辽河以西十二社,光绪六年,置康平县,属奉天昌图府,隶奉天洮昌道。光绪二十八年,建辽源洲,光绪三十三年建法库抚民厅,先后将北、南两块地域划归辽源和法库,面积约4400平方公里。
民国二年(1913年)设康平县行政公署,知县改成知事。隶属奉天省洮昌道。
民国十二年(1923年),实行区村制,康平县划8个区,辖887个村屯。
民国十八年(1929年),县行政公署改称县政府,知事改称县长。
民国二十年(1931年)实行新村制,辖9个区,59个行政村。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春,康平沦陷。日伪时期,康平隶属伪奉天省。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县境西部划归伪兴安省,全境面积减少1/3强。日伪在康平成立伪县公署。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日本无条件投降,日伪政权垮台。9月, 地方土绅郑欣、刘叙五等出面成立“康平县地方治安维持会”和百余人的保安队。以崔质朴为书记的国民党康平县临时党部也同时挂牌成立。11月下旬,邱含光、罗斌儒、吴斌等到康平县建立康平民主政府,邱含光任县长,“治安维持会”随之解散。同时,建立中共康平县委员会,张培华任书记。至12月,关内一批干部陆续分配到康平,康平县建立8个区政权和县保安团。康平隶属辽西(后称辽吉)一行署。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9月初,国民党康平县政府成立。康平解放后,迅速建立县、区民主政权,康平县划分9个区。
1950年,康平县民主政府改为康平县人民政府。
1958年7月,康平县36个乡镇规划成立了8个大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9月,宣布实现人民公社化,成立康平县人民公社,一县一社,政社和一,下设8个分社。县机关“党政和一”,康平县实行统一核算。
1959年初,改县人民公社为县联社,康平县建立9个人民公社,划分72个管理区。
1961年开始调整社队体制,到1964年康平县为15个人民公社、164个生产大队。
1980年撤消县革命委员会,建立康平县人民政府。
1984年建立乡政权体制,康平县设16个乡、镇,沙金台、柳树屯、西关屯、东升4个乡先后改设民族乡。
1992年12月,康平由铁岭市划归沈阳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