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宣统二年(1910年)间,双鸭山地域仍是一片人迹罕至的荒山野岭,当时,被人称为“山里”。
1914年当地农民在岭东、岭西等从事副业生产时发现了露头煤,以后逐渐成为人口聚集地。
1930年前,民国批核矿商开采时多称“七星砬子煤矿”、“马蹄河煤矿”、“安邦河流域”。
1931年东北沦陷,双鸭山市成为日本人的淘金场所,伪满时期多称“富锦炭田”。
从1931到1941年,日本侵略者在双鸭山市大肆抢夺金矿,开采煤田,从此逐渐成为人口聚集地。
1943年成立“富锦炭田事务所”,后改称“富锦矿业所”,此间也有以上述机构名称泛指双鸭山产煤区域的。
1947年7月1日,双鸭山矿务局正式成立。
1954年成立矿区政府。双鸭山矿务局被划为中直企业。析集贤县双鸭山地区建双鸭山矿区,由黑龙江直辖。
1956年,经过国务院批准,双鸭山市正式成立。
1958年划归合江专区。
1966年升为地级市。
1987年集贤县划入。国务院1991年2月2日批准将佳木斯市的宝清县、友谊县划归双鸭山市。
国务院1994年7月5日批准将佳木斯市的饶河县划归双鸭山市管辖。
1999年,因为城市建设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市区开始大规模城市扩建,先后兴建新兴广场、日月广场、文化广场、人民广场、步行街、双鸭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一系列标志性建筑。
2006年是双鸭山市建市5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