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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溧水区的历史沿革

公元前1122年,周武王克商,分封诸侯,封周章于吴地,国号吴。溧水故地属吴。

春秋战国时期,争霸、兼并战争频繁,溧水故地成为楚、吴相争之地。

秦王政二十六年(公元前221)统一中国,废分封,置郡县,溧水故地属会稽郡溧阳县。

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刘邦攻灭西楚,统一全国,溧阳县属鄣郡。

汉武帝刘彻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废鄣郡,置丹阳郡,溧阳县属之。

三国吴黄武元年(222),析溧阳置永安县。宝鼎元年(266),以永安隶吴兴郡。

西晋初,永安属丹阳郡。太康元年(280),改永安为永世。永兴元年(304)析永世置平陵县,俱属义兴郡。后寻还丹阳。永嘉四年(310),又分永世、平陵等县。

南朝宋永初元年(420),溧阳、永世隶丹阳郡,属扬州。大明七年(463),以王畿之内郡属南徐州。大明八年(464),以王畿诸郡复为扬州。

隋开皇十一年(591)析溧阳西北境及丹阳(今江宁小丹阳)故地东部置溧水县,此为溧水建县之始,迄今已有1400多年的历史。

元元贞元年(1295)升溧水为州。

明洪武二年(1369)复改州为县。弘治四年(1491),析溧水西南境置高淳县。

清代时溧水属江宁府。

民国时期,溧水县内区域建置常有变更。

1949年4月25日,溧水解放后,实行区建制,属苏南行政公署镇江专区。

1949年5月,溧水县开始建立基层人民政权,至1949年底全县共设立55个乡,438个行政村。

1949年秋,全县划为7个区31个乡。

1951年1月,溧水县划并为48个乡,将第三区柘塘镇、第二区洪蓝镇、第六区在城镇划为县直属镇。

1953年1月,江苏省人民政府成立,苏南行署撤销,溧水县隶属江苏省镇江专区。

1953年10月,句容县袁巷乡的扁担坝自然村和尹家边自然村的句容部分(尹家边村原部分属溧水,部分隶句容)划归溧水县共和乡。

1953年11月,句容县虬山乡的东流、新店两个自然村划归溧水县东屏乡。

1955年6月,县委决定撤销溧水县第六区的建制。全县设7个区、1个镇、61个乡。各区名称改以驻地地名称呼,即:白马区、方边区、柘塘区、洪蓝区、石湫区、孔镇区、新桥区。

1956年3月,县委决定将全县原7个区、61个乡镇,调整合并为东庐、秦淮、茅山、石臼4个区、1个在城镇和26个乡。

1956年9月,撤销区建制,溧水县划为16个乡、1个镇。

1958年,溧水县的16个乡、1个镇成立17个人民公社。

1979年8月,因秦淮河拓宽裁弯取直,江宁县禄口公社的杨家庄、北口渡两个自然村划归溧水县柘塘公社。

1983年3月,溧水县由镇江专区划回南京市管辖。

1984年4月,行政体制变革,恢复乡镇建制。

2000年2月,溧水县完成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溧水县设8个镇、1个省级开发区,至2005年未变。

2013年2月,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复同意:撤销溧水县,设立南京市溧水区,以原溧水县的行政区域为南京市溧水区的行政区域。自此,溧水结束了1422年的县制历史。

2015年7月,永阳镇、柘塘镇撤镇设街:撤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以原永阳镇行政区域设立溧水区永阳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秦淮路34号;撤销南京市溧水区柘塘镇,以原柘塘镇行政区域设立溧水区柘塘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团山西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