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景王五年(公元前540年),吴迁其邑于陵平山下,名陵平。十六年(公元前529年),楚国又攻打吴国,并夺取、占领陵平,更名平陵。
周敬王十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国攻下固城。进城后,伍子胥下令烧毁城内所有殿宇楼阁。史书记载:“吴伐楚烧固城,大火逾月未熄。”固城成了一片焦土。
周元王三年(公元前473年),越王勾践打败吴国,固城被越军占领,划到了越国的会稽郡。
周显王三十五年(公元前334年),楚国打败越国,固城再属于楚国。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行郡县制,改濑渚邑为溧阳县,因地处濑水的北岸,“濑”与“溧”古音相通,古人又习惯以水之北为“阳”,这是高淳置县开始。县境范围含今高淳区、溧阳市全境及溧水区南境,县治今在固城镇。秦初到东汉四百多年间,固城是今高淳区、溧阳市、溧水区南境所在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三国吴时,废溧阳县建制,作为屯田之用,在原县境东部置永平县(今溧阳市境内),治今溧阳市城南古县村附近,是今溧阳市内设县之始。
西晋太康元年(280年),除永世县地外,又恢复设立溧阳县,属丹阳郡。
隋时,废永世县并入溧阳县;不久溧阳县并(古)丹阳县(县治在今江宁小丹阳镇)东部区域,改称溧水县,最初县治改在今高淳开化,后迁至今溧水区永阳;此时的溧水县辖区除了包括秦置溧阳县整个区域外,还包括(古)丹阳县东部地区。至此高淳使用长达810年的溧阳县之名终结。
唐朝(620年)分溧水县东部地区异地置溧阳县,即今溧阳市的前身,县治初在今溧阳市旧县村。
明孝宗朱佑樘的弘治四年(1491年)高淳建县。
明朝弘治年间从溧水县分出置高淳县至今,县治为淳溪镇,属应天府。县因高淳古镇而得名。高淳镇即今淳溪镇。
清,改明应天府为江宁府,高淳属之。
太平天国定都天京期间,高淳县属天京省江宁郡。
清同治三年(1864年),陷天京,高淳复属江宁府。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高淳县隶江苏省。
1914年,于省、县两级间设道,高淳属江苏省金陵道。
1927年,废道,县隶于江苏省。
1934年,江苏省实行行政区督察制,高淳县属溧阳行政督察区。
1935年9月,改属第十行政督察区(驻江宁)。
1937年12月7日,侵华日军陷高淳县城,建立伪政权;民国高淳县政府撤至第五区青桂塘,受江南行署第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
1949年5月2日,属于苏南行政公署镇江地区专员公署领导。
1953年1月,撤销苏南行政区,成立江苏省,高淳县属江苏省镇江专区;1958年改为常州专区,高淳属之。
1959年,改为镇江专区,高淳县属镇江专区。
1983年3月1日,实行市管县体制,高淳县由镇江专区划回南京市管辖。
2013年2月,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复同意:撤销高淳县,设立南京市高淳区,以原高淳县的行政区域为南京市高淳区的行政区域。
2013年5月,高淳区新晋“国保”有两处,是薛城遗址和固城遗址。
2015年7月,淳溪镇、古柏镇撤镇设街:撤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以原淳溪镇行政区域设立高淳区淳溪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北岭路219号;撤销南京市高淳区古柏镇,以原古柏镇行政区域设立高淳区古柏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韩村集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