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开皇三年(583),海陵郡废,海陵县属吴州。开皇九年,吴州改称扬州,海陵县属扬州。
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扬州改为江都郡,海陵县属江都郡。唐武德三年(620年)改名吴陵县,为吴州治所。七年吴州废,吴陵县复为海陵县。属邗州。武德九年,邗州改称扬州,海陵县属扬州。十国杨吴,海陵县属江都府。乾贞(927)929)中,并于海陵县设置海陵制置院。南唐升元元年置泰州。海陵县为泰州治所。后周,两宋因之。元至元十四年(1277),泰州升为泰州路,海陵县为泰州路治所。至元二十一年,泰州路改为泰州,海陵县随属扬州路。明洪武元年(1368),海陵县省入泰州。今区境直属泰州。
民国元年(1912),南京临时政府裁府废州,第二年,泰州改称泰县。属淮扬道。16年道废,泰县属江苏省。21年,江苏省划为15个行政区,泰县为泰县行政区驻地。23年,江苏省划为9个行政督察区,泰县属江都行政督察区。
1949年1月21日泰州解放,泰县属苏皖边区第一行政区,5月1日,苏皖边区第一行政区称苏中泰州专区。
1950年5月8日,泰州市、泰县合并,称泰县,县政府驻泰州,属泰州行政区。10月7日分治,泰县建制恢复,仍属泰州行政区。
1953年1月,泰县划归扬州行政区。
1959年1月9日,泰州市、泰县再度合并,称泰州县,县政府驻泰州,属扬州专区。
1962年5月24日,泰州县撤销,泰州市建制恢复,泰州市政府驻泰州,仍属扬州专区。
1971年5月,扬州专区改称扬州地区,泰州市属扬州地区,为地辖市。
1983年1月,江苏省实行市管县体制,泰州市属扬州市。
1996年7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县级泰州市,设立地级泰州市,以原县级泰州市的行政区域改建为区,将“海陵”定为新建区区名。泰州市人民政府驻海陵区。随后海陵区划几经调整,到2011年底,区辖九龙、苏陈、罡杨3个镇,城东、城西、城南、城北、城中、京泰路6个街道,海陵工业园区,城北物流园区,新能源产业园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4个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