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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的历史沿革

普定“取普里底定之义也”。普里为部落名。普定之名在历史上出现较早,在建置上与今安顺市密切相联。古为牂牁夜郎国地,有彝族居住。

唐贞观四年(630),置琰州,领始安等县,始安县治西堡(今普定马场),是今普定境内建立的第一个建制县。唐中叶以后,今普定为罗甸国普里部所辖。

五代,属始安县,部分为望江县领有。

宋朝时属夔州路始安县、望江县地。

元宪宗七年(1257),普里、普定归附,以其地置普定万户,不久改为普定府,隶云南曲靖宣慰司。此为“普定”二字首次作为行政区名称出现,也是普定县名来历。至元二十七年(1290),改为罗甸安抚司,隶四川行省,后改隶湖广行省。次年复改隶四川行省。二十九年(1292),复普定府,隶云南曲靖宣慰司。大德七年(1303),改为普定路,隶属不变。至正十一年(1351),以原普定府亲辖地置普定县、安顺州、达安州、和宏州、习安州。今普定分属安州、和宏州、安顺州、普定县所辖。

明洪武十四年(1381),筑普定城。十五年(1382),置普定卫,旋升为普定军民指挥使司,隶四川都司。普定府隶云南布政司。十六年(1383),习安州并入安顺州,升普定府为普定军民府,改隶四川布政司。十八年(1385),废普定军民府,普定县并入安顺州,隶云南布政司。十九年(1386),置宁谷、西堡、十二营、康佐、募役五长官,皆隶安顺州(十二营、西堡皆位于今普定境内,十二营称谓沿用至今)。二十五年(1392),将云南布政司所属的安顺、镇宁、永宁、西堡、十二营改隶普定卫,属四川都司。正统三年(1438),安顺州直隶贵州布政司,宁谷、西堡属之;十二营属镇宁州,隶贵州布政司。普定卫改隶贵州都司。成化中,徙安顺州于普定卫,州、卫同城治理。万历三十年(1602),升安顺州为安顺军民府,今普定属其辖地。崇祯三年(1630),属贵州都司。

清康熙十年(1671),改普定卫置普定县,隶安顺军民府。二十六年(1687),改安顺军民府为安顺府,裁定南所入普定县。

民国元年(1912),撤普定县,并入安顺府。二年(1913),恢复普定县,改安顺府为安顺县,普定县治所移定南(今普定城),属贵西道管辖。三年(1914),普定县移治定南,以原普定县部分属地为根本,划拨安顺、镇宁、郎岱、织金、平坝等县插花地组成新的普定县,县名沿用至今。九年(1920),废道直属省。二十四年(1935),改属(安顺)第二行政督察区。二十七年(1938),改隶(兴仁)第三行政督察区。

1949年属安顺专区,今属安顺市,县建制沿革一直未变。

2000年,普定县辖4个镇、3个乡、4个民族乡。

2003年,普定县辖5个镇、6个乡(其中4个民族乡),317个村委会、8个居委会。